《厦门市海沧区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08 11:56

  一、修订背景

  原地震应急预案为2015年印发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15〕122号),机构改革以来,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进行了较大调整,且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地震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海沧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对地震事件的运行机制,海沧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海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范围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境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周边地区波及我区的地震灾害事件及其它地震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一般地震灾害事件(Ⅳ级)处置及较大以上(Ⅲ级以上)先期处置。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5年。

  五、修订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海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应急局结合海沧区实际,起草了《厦门市海沧区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8月23日征求各部门、各街道意见(共收集20条意见,完全采纳15条,部分采纳3条,未采纳2条),8月24日聘请专家参与评审(专家提出修改意见3条),修改后送区政府审核,最后形成了《厦门市海沧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震应急预案”)。

  六、主要内容

  地震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地震事件的分类、监测预报、预警与发布、地震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响应、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以及附则等10个部分,具体如下:

  1.总则。主要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2.组织体系与职责。明确应急组织体系组成及各部门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原则,明确了区级专项指挥部、区级工作组的设立原则。

  3.地震事件的分类。地震事件分为地震灾害事件和其它地震事件。其中地震灾害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其他地震事件需要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4.监测预报、预警与发布。主要包含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情灾情发布等突发事件防范相关内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和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细化灾情速报措施。

  5.地震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破坏等级不同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了区级应急响应流程以及响应结束后续工作。

  6.恢复重建。包含恢复重建规划和恢复重建实施等内容。

  7.保障措施。强化了通信与信息、队伍、应急指挥平台、物资与资金、避难场所、基础设施、防震减灾宣传、工程设施安全等8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

  8.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响应。台湾地区及台湾海峡发生6.5级以上地震时,我区启动响应,部署应急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

  9.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主要分为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毗邻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区指挥部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必要时可请求市级支援。

  10.附则。明确责任奖惩、预案管理机制,明确预案更新期限及续订条件、牵头部门。

  七、关键词解释

  1.临震应急:当市政府发布或转发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区政府立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强有感地震: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邻近区县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我区,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3.海域地震:我区海域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海域设施、船舶等破坏或影响陆地的地震事件。

  4.毗邻地震:在周边区县发生,波及我区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

  5.地震传言事件:本区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由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曦珉         联系电话:688820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