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厦门市印发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结合新形势下我区抗旱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特修编本级抗旱应急预案。
二、修订过程
2024年8月,区防汛办根据《厦门市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组织修编《厦门市海沧区抗旱应急预案》,分别于2024年9月11日、9月26日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区防汛办与反馈意见的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5个单位分别进行商讨,通过沟通交换意见对所反馈的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形成《厦门市海沧区抗旱应急预案(送审稿)》(2024年修订)。
三、范围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目标任务
我区地处东南沿海,但水资源匮乏。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97家,月平均工业用水约185万吨。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紧缺矛盾突出,气象干旱时有发生,对保障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及农业用水带来严峻挑战。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增强我区抗旱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生活生产基本供水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预案结构组成
区防指此次组织修编抗旱应急预案工作,与《厦门市海沧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相统一,明确抗旱组织指挥体系,明确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及职责,明确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明确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区防汛办根据气象干旱监测信息,经综合研判,旱情可能对我区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造成影响,区防指根据市防指启动、调整、结束抗旱应急响应情况,同步启动、调整、结束相应级别抗旱应急响应。
(三)建立干旱灾害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干旱预警机制,规范预警发布内容、范围和程序,加强监测预报和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指提供预警信息和决策支撑。健全联合会商、联合部署、联合防御机制,预测有灾害性天气过程,及时会商,研判灾害风险。完善水毁工程修复、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固各类抗旱工程设施。完善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抗旱责任人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适时组织检查抗旱责任落实、队伍物资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未雨绸缪做好防旱抗旱准备。
(四)明确响应结束灾后恢复工作的职责
参照市抗旱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海沧区实际,当旱区出现明显降雨过程,水源工程蓄水明显增加,土壤含水量明显提高,旱情明显缓解,市防指宣布抗旱应急响应结束,区防指同步结束抗旱应急响应,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后期处置工作。轻度或中度干旱灾害后的恢复和重建工作由区政府负责。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灾害后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
(五)明确响应结束复盘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对干旱灾害的主要特征、成因及规律进行分析,对抗旱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提升措施、防旱工程规划等,形成书面报告报区防指。
六、解决问题
本预案通过明确预案结构组成、抗旱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建立干旱灾害预防预警机制、明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四方面内容,完善了全区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注意事项
全区抗旱工作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各街道和区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有关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由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金池 联系电话:0592-68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