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单位预算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4-02-02 16:15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的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学龄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内设2个分园,新景西五路分园、湖头分园。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主要任务是:坚持“一体化”管理机制,带领分园共同前进与进步。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以幼儿发展为本,为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和提高家长育儿能力服务,根据本园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创建一个和谐生态的教育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活动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及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渗入到幼儿园教育和校园文化中,按照党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学校基层党建达标创星活动,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建联盟、党风廉政、师德建设、文明校园等各项工作良好有序地开展;继续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幼儿园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团队,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稳步推进教育教学活动

  在新生态文化理念的引领下,以《幼儿园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指南》,结合《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指导手册》等精神,围绕海沧区幼教学前办以及进修校培训部工作重点和幼儿园自身的需求,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开展课改实践研究,从而提高我园教育质量。

  (三)夯实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围绕幼儿园工作计划,以《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指导手册》为指导,扎实而有效地开展后勤工作,立足后勤服务,为保证教师教育教学正常开展而不懈努力。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全方位提升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以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为提高园保教质量,提升办园水平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四)全力做好后勤资源保障

  我园资源单位将继续在上级引领下,围绕幼儿园工作中心和日常实际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坚持规范采购,做到采购程序的规范化,不断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成效,切实做好资源单位工作。

  (五)构建民主和谐共生团队

  工会单位将继续在市、区教育工会和妇联的引领下,在幼儿园党支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园工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为出发点,继续倡导“科学、民主”的管理理念和“和谐共生”的团队建设理念,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注重情感管理和人文关怀,促进工会组织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构建“以爱凝聚员工人心”的和谐氛围,展示“爱业、爱幼”的优良师风。

  (六)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家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以幼儿园教育为主阵地,遵循教育规律,加强教育研究,规范教育管理,把实施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的全过程;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为两翼,积极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加大宣传力度,重视与家长同步同向的合作教育,提高家教质量和与幼儿园合作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努力使幼儿园与家庭教育一体化。

  2.片区工作

  我园贯彻落实《纲要》和《指南》精神,充分发挥省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帮扶指导,促进新阳片区民办园的依法办园、规范办园。依据区进修校的工作部署,结合片区幼教教研工作实际,以“片区研训”为抓手,促进片区民办教

  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民办园的保教质量。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2024年收入预算为1,818.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3.83万元,增长15.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1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8.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2024年支出预算为1,818.4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3.83万元,增长15.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7.84万元,公用支出1,040.32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0.3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说明:本单位2024年无此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8.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3.83万元,增长15.48%,主要是由于增加一所湖头分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701.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540.74万元、项目支出160.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5〕340号)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的本年度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度应缴纳的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度应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度应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说明: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筹,无出国(境)团组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

  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说明:本预算单位目前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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