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关于海沧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海沧区审计局 时间:2021-08-03 1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厦门市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海沧区审计局对海沧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平稳运行,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财政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减税降费,提升市场活力,全年减税5.2亿元。重点推进三大产业发展,形成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坚持发展实体经济,兑现企业扶持政策11.21亿元。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新增上市企业3家。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积极争取中央直达资金,全年共接收4.1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基层医疗卫生,以及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坚持以民为本,全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44.72亿元,重点投向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污染治理等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生态环境总体改善。

  ——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区审计局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出台和完善制度共16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79.82亿元、总支出合计79.58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合计93.63亿元、总支出合计84.01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合计3.71亿元、总支出合计3.5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区财政能够强化预算统筹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统筹能力还需提升。区财政在安排年初区级预算时,未将市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预算;部分预算单位因项目未完成、合同履约等原因留用实体账户资金。

  (二)预算编制及调整不规范。部门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多列预算;未合理调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预算,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压减。

  (三)预算执行约束力刚性不强。全区部门预算追加调整项目执行率为82.78%,部分预算追加项目实际未支出。

  (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有待改进。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不到位,预算调整新增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预算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未及时研究出台我区相关制度办法。

  (五)资金资产监管不够到位。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到部门后,未及时分配使用;部分街道未上缴长期未对外支付的征地拆迁款;部分国有企业代管资产收益未上缴区国库。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依托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区审计局实现169家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审计了3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延伸审计14家单位。审计结果表明,预算单位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执行仍不完善。预算编制不规范,多编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未统筹考虑市级资金及实际需求;未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及预算调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部分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工作进度拨款,导致资金闲置;部分项目进度滞后,造成当年资金结余;个别项目终止,造成前期费用等支出浪费。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预算调整新增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存在扣分说明缺漏、计分出现差错等问题;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未按规定予以公开。

  (四)部分政府购买服务不够规范。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为事业单位;个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被转包给第三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重点对我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以及对口扶贫协作资金支出情况等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截至2020年底,我区共接收中央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财政资金4.12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救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民生项目基建支出、行业扶持等保市场支出。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的决策部署,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有效弥补因新冠疫情影响对我区产生的减收增支影响,充分发挥援企稳岗作用,推动疫情期间我区各行业全面复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二)政府债务风险方面。我区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35.3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保障了我区教育、产业等方面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和经济效益。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全年完成率100%,但部分期间序时进度较慢。

  (三)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方面。我区对口援建扶贫经费共安排资金6,461万元,涉及18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积石山县援助工作组能够按照规定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计划,多个项目已完成或基本建成。筹集的援助项目资金基本能落到实处,并能够参照甘肃省当地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提升资金绩效、完善项目管理要求,重点对部分资金和项目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审计,涉及7家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较好地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补偿款发放不及时。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

  (二)个别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残疾人爱心农场、残疾人爱心屋直播间、康复室功能间等使用率不高。

  (三)个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部分下拨街道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四)个别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工程内页资料不完整。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关注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开发利用,重点对1个街道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和1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4家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保护项目进度推进滞后。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基建项目未按计划完工。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改进。个别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不到位,部分“散乱污”企业环保整改不彻底。

  六、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对6个部门10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23家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未制定区对街道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考评办法;未按规定统一组织村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未及时开展企业奖励金兑现工作;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缓慢等。

  (二)内部控制管理有待完善。部分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外包项目验收手续不全;部分企业奖励金兑现审批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完成科技项目计划;未制定或滞后制定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街办企业厂长薪酬管理不规范。

  (三)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存量资金使用不规范;多拨付街道退休人员小组长交通、通讯补贴,以及街办企业业务费;向非所属预算单位拨款。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继续加大对区属国企的审计力度,对2家区属国有企业4名领导人员开展2019—2020年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21家下属公司。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够较好或基本履行经济责任,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区属国企在内部资源整合优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市场化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巡察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在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管理不规范;部分历史遗留项目处置难度大,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八、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同时,在审计中,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并不断探索完善巡审结合机制,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九、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有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但仍有些是屡审屡犯的老问题,反映出一些领域的管理和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机制,优化管理,提高绩效,完善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用足用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政策,合理谋划项目、科学分配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坚持产业立区,支持三大主导产业,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畅通“双循环”。

  (二)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重点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统筹衔接,督促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全面实施零基预算,逐步健全“有保有压,能增能减”的预算编制管理体系。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基础性、源头性自我防控作用,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三)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中央、省、市国企改革2020—2022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提升国企整改重组成效。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提高区属国企活力和效率;进一步落实区属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健全责任追究体系。

  

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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