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沧区2023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算调整的报告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3-10-10 11:59

  ——2023年9月22日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仲谋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我区2023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调整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连续三年辖区经济较高速增长带来的高基数,着力抢机遇、强优势、挖潜力,稳住了经济大盘。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高质量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区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比上年同期下降0.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亿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35.7亿元,完成预算的51.0%,比上年同期增长13.0%。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特点

  (1)财政收入增收困难

  1-7月,得益于去年留抵退税拉低基数、上半年集中入库缓缴税款,辖区税收较年初逐月回升,区级财政收入在非税收入的带动下,保持稳定增收。但7月年内首次出现负增长,反映出上半年辖区受经济基本面、订单减少、利润压缩、跨周期缓缴以及特定因素影响,税收增收乏力。下半年我区工业经济延续恢复态势,但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短期内仍难以扭负为正,财税增收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

  从税种构成看,主体税种有增有减。1-7月,增值税增长42.3%,主要是去年“五税两费”缓缴入库、留抵退税拉低基数及回补效应的逐渐显现。企业所得税下降22.3%,主要是受成本上升、效益下滑、减税降费政策的共同作用,同时生物医药行业近年来的高基数有待消化。个人所得税下降11.4%,主要是去年同期存在股权分红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推高基数。土地增值税下降89.1%,主要是去年同期存在一次性土增税清算税款,而今年我区基本没有大额可清算税款。此外出口退税降幅达到28.3%。自去年7月以来,我区出口退税连续负增长,主要受国外复苏疲软和贸易战影响,外贸订单下降,工业外向型经济还需拓展新市场,应对外部不利环境冲击。

  从行业税收看,二、三产业分化明显。工业逐渐回暖,我区工业下滑态势有所减缓,产值、增加值和用电量降幅均收窄,1-7月,辖区规上工业总税收下降5.1%。三大主导产业除规上生物医药下降31.5%外,规上新材料增长18.8%、规上集成电路产业开票额增长明显。房地产业占总税收1.7%(占比较去年下降6.2个百分点),下降78.9%,主要是去年同期入库一次性土增税清算税款约8亿元。同时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我区商品房成交面积下降42.5%。批发零售业在上半年销售额大幅增长带动下,税收增长12.5%。餐饮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8.5%,税收增长98.6%。

  (2)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加大收入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民生事业、重点支出。一是促发展。积极落实财政政策提质增效,1-7月拨付企业扶持相关支出5.7亿元。持续实施“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战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兴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二是扩投资。拨付基建项目资金5.7亿元,争取债券资金14.6亿元,用于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旧城旧村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惠民生。民生支出26.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七成,同比增长19.4%,社保、卫生健康等重点项目支出均实现同比较高增长。

  (3)财政平衡存在缺口

  目前,我区经济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工业下行压力较大,外贸下降导致减产,新兴产业动能亟待培育,服务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财源基础不稳固。同时,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中,岛外地块勾地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土地出让收入明显下降,增量财力空间有限。而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区级财力和资金需求相差较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亟需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比上年同期下降99.8%。

  基金预算支出12.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比上年同期下降54.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1-7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年度经济形势及土地出让等实际情况,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现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提出全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

  区级财政收入保持年初预算41.1亿元不变,增长比例由年初预算的6.0%调整为3.8%。

  2.支出预算

  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0亿元调整为71.6亿元,增加1.6亿元,调增2.3%,主要是增加一般债安排的支出1.6亿元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调整调剂相关支出。其中调整幅度超过年初预算10%的科目如下:

  (1)国防支出由年初预算的992万元调整为858万元,减少134万元,调减13.5%。

  (2)教育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86,190万元调整为206,568万元,增加20,378万元,调增10.9%。

  (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6,616万元调整为13,842万元,减少2,774万元,调减16.7%。

  (4)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599万元调整为9,466万元,增加867万元,调增10.1%。

  (5)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4,086万元调整为73,724万元,增加19,638万元,调增36.3%。

  (6)农林水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917万元调整为12,562万元,减少2,355万元,调减15.8%。

  (7)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852万元调整为2,490万元,增加638万元,调增34.5%。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4,609万元调整为53,888万元,减少20,721万元,调减27.8%。

  (9)金融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53万元调整为951万元,增加198万元,调增26.3%。

  (10)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预算5,778万元调整为6,591万元,增加813万元,调增14.1%。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年初预算9,313万元调整为13,828万元,增加4,515万元,调增48.5%。

  (12)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630万元调整为4,428万元,减少1,202万元,调减21.4%。

  (1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减少15万元,调减42.9%。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的4.8亿元调整为5.4亿元,增加0.6亿元,调整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

  4.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调整后,区级财政收入预算41.1亿元,加市财政体制净补助15.5亿元,调入资金13.5亿元(其中: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4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1亿元),一般债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2.2亿元,累计财力合计73.9亿元;区级财政支出安排71.6亿元(其中一般债安排的支出1.6亿元),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2.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宁夏)安排0.1亿元,支出合计 73.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0.3亿元调整为28.6亿元,减少31.7亿元,调减52.6 %,主要是结合房地产市场按实际拍卖地块重新调整收入。

  2.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5.4亿元调整为39.7亿元,减少5.7亿元,调减12.4%;主要是增加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13亿元,以及根据收入情况调减和暂缓上解支出等。

  3.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6亿元,加上年结余 6.6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3亿元,可用财力48.2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亿元(其中专项债安排的支出13亿元),上年结转市专项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补充一般公共预算8亿元,支出合计48.2亿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3亿元调整为0.1亿元,减少0.2亿元,调减61.3%。主要是区属国企上缴的收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保持年初预算不变。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全部调出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四)债务调整情况

  2023年债务收入新增14.6亿元,其中一般债1.6亿元,专项债13亿元,相应安排债务支出14.6亿元,其中一般债用于教育、安置房等海沧新城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等。

  调整后,2023年底债务余额66.0亿元,其中一般债14.6亿元,专项债47.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3.8亿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稳中求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精准扶持提振信心。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减负增能,恢复向好。继续延续、优化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政策措施更加精准、直达、快享,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助力经济持续向好,促进财税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是基金引导助力实体。转变财政投入方式,综合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用好技术创新基金、增信基金、供应链协作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工业链主或商贸链主等提供专项支持。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聚焦集成电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领域,支持构建“3+1+1”现代化产业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我区产业发展。

  三是多管齐下开源增收。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压实税收、非税、土地等各类收入的征管主体责任。引导本土企业深耕发展,归集新业务板块税收,做好税收筹划;支持新引进总部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多做贡献。倒排非税收入计划,加快收入入库,确保应收尽收。合理规划储备用地,科学安排未来三年分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提前谋划建设资金。

  (二)统筹平衡,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有保有压,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扭转“办事靠财政、花钱找财政”的惯性思想,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实际效益,更加注重科学统筹,不能透支未来。

  二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停车场等市政设施、生物医药港等园区资产、佳福花园等保障性住房和天竺山片区领域,探索REITS基金和EOD模式。加力盘活存量资产,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房票政策落地落实,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策划2024年新增债券项目储备,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额度。对照年度任务要求,做好主管部门争取情况的跟踪、督促和考核工作。结合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做好市级竞争性分配资金的申报、下达、使用和监管,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三)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资金风险

  一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以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为抓手,围绕经济发展目标,综合开展科技、金融、人才、交通、商贸等多个领域行业政策绩效评价,推动清理整合低效无效和交叉重复扶持政策,加强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调整优化,精准施策、精准扶持,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强化债务资金全流程监管。持续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切实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风险。督促区属国企依法依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安全有序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业务良性发展。

  三是推动财会监督落地。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深化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结合审计和财经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加强源头控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正视差距、奋起直追,以创先争优、走在前列的作风,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国际一流海湾城区,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海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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