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废止《海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学生免收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卫计局
时间:2018-10-17 10:12
各街道卫生计生办、全区各中学:
根据《海沧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海政〔2011〕26号)和《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精神,为与现行生育政策相适应,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废止规范性文件《海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学生免收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的通知》(厦海计生〔2013〕2号)。具体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新增对象;
二、对符合条件并已申请农村计生纯女户免收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的对象继续发放至高三毕业为止,街道服务站应每学年审核现有人员退出情况,及时做好退出审核工作。
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海沧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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