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1-03-2021-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1〕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2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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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2-2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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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沧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0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区勇当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排头兵、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海湾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理论学习,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落实措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依法防控、依法治区全过程各方面,全面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成承接市级下放我区的32个审批事项。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审批和电子证照工作,推动告知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审批,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电子证照调用、信息共享及市区审批平台联动。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强化违法失信惩戒,整治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清理失联拟吊销企业,对严重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有效震慑商事主体违法失信行为。结合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工作,扎实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和药品器械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组建工作组指导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对涉及生产经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办理”特事特办。三是主动深化对企业法律服务。聚焦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多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助企”专项行动,包含分级分层法治体检、企业“普法沙龙”、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专家上门会诊、涉企多元化纠纷化解等五大服务,并在我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新材料企业密集园区搭建3个专业云端法律顾问室,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护航。

  (三)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拟印发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2020年共印发并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单列统一编号,严格把关、依法审查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组织全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截至2020年8月31日以管委会、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践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程序刚性约束。在拟定“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通过组织座谈讨论、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及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实现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并经法制部门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方提交决策讨论。在闲置土地处理、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人才引进等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改善等重大行政决策上,积极征求区政府顾问律师的法律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制度建构和落实工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侧重检查执法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制定或自行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及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梳理并公示我区行政执法主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注册考试和换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务院“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和市委编办统一部署,已完成农业、文化和旅游市场两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调整行政执法队伍,将这两个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各整合为由一支执法队伍承担,并实行“局队合一”的模式执法。三是强化民生重点领域执法。规范食品安全领域执法,通过行政指导和轻微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教育警示小微企业,保障辖区主体生存的空间。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扎实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现辖区42家重点行业领域尘毒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强化制约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结合人大执法检查,主动做好涉及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结合行政执法、民法典等主题,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行政应诉专题讲座和全区法治联络员专题培训,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

  (八)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学法群体,结合“法律六进”“疫情防控”“平安三率”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同时充分发挥全媒体普法的功能,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电视、报刊、公交车、地铁站等媒体,为辖区创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向前,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政府职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仍有差距;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仍存在利用不充分,大数据监管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二、202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以增强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为突破,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为途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包括: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完善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协调、指导、考核、督促、总结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把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作为领导干部年底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

  二是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的作用。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保证政策措施高质量可操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及数据建库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对接相关部门,开展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一以贯之深化推进。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种类和使用范围,减少办事跑动次数。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模式,持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管理、案例指导、投诉举报以及考核监督等制度。

  五是畅通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受理。加强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引入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资源及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等其它非诉解决资源,打造“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深化“枫桥经验”,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六是全力保障城区安全。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加大房屋安全、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七是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延伸。抓好重点对象和宪法主题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与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场馆、地铁等阵地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坚持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流动法治阵地共同发展。

  专此报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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