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票据稽查查前公示
来源:海沧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1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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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财综〔2009〕38号)及《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票据稽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海沧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财政票据稽查工作,现将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1.是否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本单位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2.财政票据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存在财政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

  4.是否存在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

  5.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是否按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6.是否及时按规定申请核销、销毁到期已使用财政票据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

  7.是否存在丢失毁损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作废,并向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

  8.按规定应使用而未使用票据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否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检查单位

  依据文件规定,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要求,由“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自动筛选,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2.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小学

  3.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

  4.厦门市海沧区蓝月湾幼儿园

  5.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

  6.厦门市海沧区新绿幼儿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永春  康绍青  林 毅

  联系电话:0592-6055850  0592-6055867  0592-6050229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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