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21-00-2022-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22〕2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删除《海沧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办法》引用文件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删除《海沧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办法》引用文件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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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共海沧区委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厦海委〔2016〕43号)已被《中共海沧区委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涉计划生育区委文件的决定》(厦海委〔2022〕27号)宣布失效,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删除《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办法的通知》(厦海政办〔2019〕25号)中引用该文件作为依据的内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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