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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3 09:53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字号:[ ]

  本年报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推进主动公开。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好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的政府公报。2019年1-12月,共公开本级政府及政府办政府信息170篇,发布政府公报12期。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2019年,本级政府及区政府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网上申请4件,信函申请9件。我办对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占46%,部分公开的占30%,不予公开的占15%,其他占9%。2019年,本级政府及区政府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2件均妥善处理。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标准流程,切实做好信息录入、审核、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杜绝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合要求。

  四、加强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推进网站有序健康发展。推进我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等文件要求,每月组织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检查,计入年度绩效。完成区政府网“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统一更名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人工巡查等多种方式,每月对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关于印发海沧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为2019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29484905.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我办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增长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短板和弱项,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便捷程度还有待提高等。

  2020年,我办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统筹部署,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二是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