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内地居民)的申请条件?
2024-11-14 16:28 来源 :海沧区民政局 字号:

  1.当事人的户口必须是海沧区户口。

  2.当事人应达到婚姻登记法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当事人须亲自到海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因故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人可以提出申请。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开具证明必须为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