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4-18 20:16

  一、背景依据

  根据2023年3月27日管委会、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2023〕6号)精神:由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负责,区应急局要做好预案的评估审核工作,逐项验收过关,确保预案符合实际,管用可操作。

  为进一步完善海沧区城市供水应急管理体系,迅速、有效、安全地处置海沧区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局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厦府办〔2024〕4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海沧区实际情况,制定《海沧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建立适用于海沧区城市供水服务区域因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影响城市供水及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危害和威胁的工作机制,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影响供水的事态变化启动应急预案或转入正常供水工作。

  三、工作进展

  前期我局多次对接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涉及的内容、指挥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已通过三轮书面(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8日、2024年12月9日)征求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市政水务集团、国网厦门供电海沧分公司等单位意见建议,综合相关意见形成了《海沧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范围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海沧区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自2025年4月18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五章。

  (一)总则。第一章包含三点,主要为适用范围、事件类别、预警分类,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海沧区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二)组织架构。第二章包含四点,主要为成立指挥小组、小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并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

  (三)制度建立。第三章包含五点,主要为预防机制、联络机制、响应机制、救援机制、事件善后和调查评估等,进一步完善我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的全流程工作要求;

  (四)保障措施。第四章包含三点,主要为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明确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做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分工等;

  (五)附则。第五章主要明确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时间。

  六、解决问题

  通过明确我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事件级别、组织架构、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小红,联系电话:68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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