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厦门海沧章新华内科诊所)
来源 :海沧区卫健局
时间:2024-01-19 15:17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海卫医罚〔2024〕4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厦门海沧章新华内科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92350205MAUXX****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章新华 |
案由 |
厦门海沧章新华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 |
处罚依据 |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本条款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1档处罚情节。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518元;2、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19日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