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厦门海沧章新华内科诊所)
来源 :海沧区卫健局 时间:2024-01-19 15:17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海卫医罚〔2024〕4号

  单位名称(或姓名)

  厦门海沧章新华内科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

  92350205MAU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章新华

  案由

  厦门海沧章新华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

  处罚依据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本条款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1档处罚情节。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518元;2、罚款人民币1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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