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废止关于扶持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的通知
厦海卫健规〔2025〕1号

各相关单位:

  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关于扶持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的通知》(厦海卫健〔2019〕44号)予以废止。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