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精神,经文物审查委员会审查、媒体公示无异议,现对李妈吕宅等55处因地质灾害等原因造成文物本体消失或严重破坏,已不具有文物价值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撤销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撤销登记55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