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孚街道 时间:2021-01-12 16:06

  东孚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沧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东孚街道”门户(http://www.haic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东孚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海沧区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邮编:361027,电话:0592-6310068,电子邮箱:hcdf@haic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0年,东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府政策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1.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

  街道始终坚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原则,深入解读上级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做好贯彻落实。对于街道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面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效。做到三个“及时”,推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1)及时公开财政性资金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街道资金的开支情况,同时利用街道办、各村公开栏按规定公开各类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及土地款发放情况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

  (2)及时公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情况。每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街道年度工作报告,对街道下一年的计划及当年的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公开。

  (3)及时公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对于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公共建设、扶贫、优抚、劳动保障、计生等方面政策、信息及执行情况,街道都及时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街道、各村公开栏予以公开。

  2.加强政务服务,提升服务实效

  街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实体政务大厅,审批办事流程等一体化服务体系。                         

  3.推进平台建设,加强信息规范

  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五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由党政办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同时,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和不予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同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便民渠道建设。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性,根据街道实际,研究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送交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考评制度等有关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街道未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未出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东孚街道政府信息依托“(海沧投资区管委会)海沧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cang.gov.cn/)为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主要涉及本辖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政府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及其他信息等内容。本年度接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办理1条。

  为充分提高群众知晓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街道及村(居)办事大厅宣传栏、公示栏等,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工作简报、宣传手册、文艺活动等丰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宣传,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常态。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8

  138491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群众关心的事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工作形式,增强街道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避“重形式,轻内容”。对于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的及时整改修正,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内容,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坚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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