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7-11-28 15:22

  2017年,海沧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文件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海沧设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区长和区政府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24家,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调研、指导和经验推广等工作。

  (二)统筹推进公开 

  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区常务会议上强调并做3次重要批示严格要求落实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海沧区通过创新举措,丰富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加深公开深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信息”栏目,链接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增强政策传达的及时性和广泛性。明确由各街道、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等各成员单位牵头,通过区政府网站、“海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厦门海沧”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围绕加强预期引导、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力度。一是财政公开,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公开,2017年合计公开信息37条;二是加强海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信用海沧”专栏,专栏包括信用工作、政策法规、七天双公示、组织架构四个栏目,2017年公开信息190条;三是及时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2017年公开信息5条;四是定期公开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社会保障情况,2017年公开信息58条;五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严格按照权能职责和相应办事指南,服务好项目审批有关工作,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2017年公开信息7条;六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2017年公开信息1035条。

  (二)强化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了 “网上办事”、“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海沧分厅)”、“重点领域服务”、“权责清单”等专栏,落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审改办等牵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2017年梳理公开行政许可103条,行政监督检查235条,行政征收9条,行政给付13条,行政处罚1240条,行政强制78条,行政确认33条,其他行政权力121条,行政裁决1条,行政征用3条,公共服务159条,其他职责事项612条,前置审批22条,中介服务21条,“双随机、一公开”86条。

  (三)强化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明确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及时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加大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和结果公开,特别是通过“重点信息公开”中的“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文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信息,2017年公开以公开助力调结构类信息37条。

  (四)强化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积极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各街道及区人社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各类公益活动等群众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项目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信息。在“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开设“社会救助”专栏,2017年公开相关信息72条。

  2.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开设“环境信息”专栏,落实区环保分局、区农林水利局牵头,及时公开环境类方针政策、环境监督管理情况、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建设环评信息及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2017年公开相关信息150条。

  3.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区教育局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区直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栏目下“教育”专栏的信息报送与维护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建设“厦门海沧教育”、“海沧教育督导”等微信公众号平台,畅通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满足社会公众对教育信息多方位需求。2017年公开相关信息73条。

  4.强力推进卫生信息公开。区卫计局牵头,一是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公开公示最新引进的医学专家、最新的研究成果、最新的服务流程,让辖区百姓及时了解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情况。二是根据有关规定,在门诊大厅的LED屏幕上实时公示医疗服务、各种医用耗材和药品的价格。三是推进信用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区公共管理信用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卫生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四是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情况、执法结果情况,2017年累计公开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信息35家。五是严格履行计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困难女孩帮扶等奖励并进行公开。六是专项巡察信息进行公开。七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区卫计局牵头,指导全区医疗机构深入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开。

  (五)强化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落实由区建设局、区金融办,区国土房产分局牵头,围绕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等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扎实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公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和供应情况。

  (六)增强公开实效 

  1.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机制,目前已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政策文件89条,区直部门权力清单1986条,部门责任清单2466条,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情况31条。

  2.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一是推进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效性与时效性,调动各职能部门力量,收集整理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等热点问题,根据责任分工由各职能部门的责任领导在线进行互动交流,并经区政府网站通过在线访谈、图解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提高热点政策的针对性、可读性与权威性。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等栏目,2017年共发布访谈类解读11条,热点专题专栏含(文件类解读、图解)22条。访谈解读类的政策解读涉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空气质量、集体经济项目、耕读文化等。二是创新应用“八位一体”的互动平台,2017年1月—11月,海沧区通过“八位一体”的互动平台响应、处理社会关切事件,共28621件,其中,网格化平台处理13841条,“96180”服务热线处理12947件;网页处理1833件。三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树立“需求导向、服务为本”理念,经过多次改版升级,逐步成为海沧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与民互动的主窗口,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创新应用平台,市民可以通过信息查询机、网页、微博、视频、短信、移动手机APP、微信、电话八种方式实时获取动态信息并进行互动交流。三是建成“两微四端二平台”(微博、微信、ios手机端、ios平板端、android手机端、android平板端、网页门户、wap门户)的政府网站对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四是信息公开查询机下基层,海沧区已经部署12台政务查询机到自贸服务区及部分社区,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实时发布查询。五是结合传统公开渠道,综合利用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发布信息。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海沧区根据《条例》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依法有据、严谨慎重”为原则,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工作。一是完善优化“网上依申请公开”栏目,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二是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审核制度,建立工作台帐,明确申请接收、受理、登记、批办、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三是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统一格式。截至目前,海沧区共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不足 

  2017年,在上级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一定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成员单位重视不够,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部分基层干部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的信息深度不够,一般事项公开多,深层次问题公开少;三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时出现无据可查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监督制约功能;四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未能及时听取群众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海沧区将进一步扩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举措,提高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培训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牵头部门、落实执行部门、落实监督部门,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行。

  (二)加强意识宣传:召开工作部署会,加强各部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学习交流:组织人员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建设。

  (四)加强监督考核:由监督部门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纳入区绩效考核。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参照海沧区政府办的“府办家园”及点评会的做法,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操作流程。聘请专业队伍,对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进行梳理,规范政务公开标准。一是重新梳理政务公开目录,依据各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确定每个具体公开事项的公开标准,应包含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题、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全区各部门政务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六)丰富公开方式: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取得一定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进行信息公开,建立机制,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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