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时间:2022-01-14 11:50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统计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我局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并已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4楼;邮编:361026;电话:0592-6051629;传真:0592-6056707;电子邮箱:hcqjsj@haic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站、厦门市海沧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厦门市海沧区园林绿化中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防空综合保障中心的相关信息也纳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法定主动公开49条(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1条、监管情况12条),年度报告总结类信息2条,公告9条,财政资金公开6条,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审批21条,其他信息6条。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已办理答复13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7件,“区分处理后公开”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无法提供”的原因是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按照“一事一审”和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保证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我局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和维护工作。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意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增强主动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二是强化宣传,促进监督。结合日常宣传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告知到一线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效保障了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结合培训,开展自查自纠。今年以来,积极参加区府办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4次,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及时落实上级问题清单对照逐一整改。2021年,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6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1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1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经办人员休假期间B岗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足,导致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二是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继续培养。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提升经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交流,及时对接沟通上级部门及局各科室,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争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引导社会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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