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住建和交通局 时间:2026-01-20 08:48

  2025年,区住建和交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统计了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来,区住建和交通局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并已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住建和交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住建和交通领域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区住建和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住建和交通局聚焦住建和交通领域核心业务,把握信息公开关键点,全面提升主动公开质效。围绕城乡建设、建设工程监督等领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权威信息。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8条,重点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建设项目竣工备案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区住建和交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切实提升申请办理质量和效率。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方面。全年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按时答复率100%,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住建和交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全流程管控,将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住建和交通局以提升服务效能为导向,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细化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分类,使信息查找更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住建和交通局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公开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2025年,区住建和交通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缺乏对政策背景等关键要素的详细说明。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未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元渠道扩大公开覆盖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详实,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利用价值。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呈现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易懂性。如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张贴纸质版公开材料,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会等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