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0-01-22 10:29

  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教育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383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新条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策落实公开。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幼儿园、中小学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研究出台了《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海教〔2019〕66号)、《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海教〔2019〕109号)、《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海教〔2019〕112号)、《厦门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海教〔2019〕144号)和《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晨昕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海教〔2019〕148号),通过区政府网站、厦门招考、今日海沧、海沧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i厦门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文件和信息、全区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告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情况,让公众了解幼儿园办园水平、办园质量等。深入推进财政公开,及时发布年度预决算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及专项经费更加透明。2019年1月31日,在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海沧区教育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9月9日公布2018年度海沧区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信息79条。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填报信息报表;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发挥好海沧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作用,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增57

  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2

  增109

  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94

  218,781,763.4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新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学习,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并贯彻落实新条例,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于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的及时整改修正,严格把关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接受监督,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社会群众了解教育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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