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人社局 时间:2022-01-11 11:0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电话:0592-6051042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推进主动信息公开。围绕劳动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热点重点,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项目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信息公开313条,其中行政许可208件。二是做好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内容规范化工作。三是细化项目模块内容。为了贯彻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细化就业创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公开目录,并按照目录公开相应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今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度。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我局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和“海沧就业”公众号的维护工作。2021年我局在“海沧就业”公众号中共发布信息46条。二是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目录、进行权责事项增减,持续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内部“一窗通办”。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提升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二是完善自查自纠机制。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七五”普法、劳动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向群众宣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知晓率。2021年,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二是部分项目模块政策措施内容不够充足。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综合素养。二是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信息。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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