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司法局 时间:2021-01-11 18:0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司法局综合科,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联系电话:0592-658339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认真按照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主动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单位及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栏目予以公开。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制作政府信息20条,主动公开信息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15条。同时,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完善信息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三张清单”公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两库一清单细则,完善执法检查三项制度,保证法律服务机构规范运行。 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领导参与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720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学习理解不深,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二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办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认真借鉴其他兄弟单位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的先进经验,有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力度。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政策业务水平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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