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6-12-08 10:55

  

  海沧区卫计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多样,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一、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公开。在区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专栏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事项、内容,对卫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办理须知及流程、权力运行情况、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进行了公开,保持政务公开机制的良好运转。二是在区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社会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和注销情况,执法结果情况;2016年共公开社会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公示24件,医疗机构注销公示1件。

     二、“三张清单”事项梳理公开。结合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废止,多次梳理卫生计生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部门责任清单,录入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经梳理,区卫计局共有具体责任事项共296项,其中权力清单事项项数242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项数6项,其他事项项数48项。同时,对我局卫生行政审批窗口的45项对外办事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重新修改发文,在区政府网站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

     三、“双随机”工作情况公开。制定公布《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市场主体名录库”,对市场主体施行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励对象及帮扶情况公开。我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计生奖励政策和拟奖励对象进行公开。一是开展特别扶助。2016年度确认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对象52人(死亡28人,伤残24人),发放特别扶助金81.24万元。二是困难女孩家庭帮扶。2016年度共确定对象69人,发放帮扶金18.6万元。三是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16年共确定对象2134人,发放奖励扶助金386.1万元。上述三项符合奖励政策对象在发放之前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公开情况。201611日,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为宣传倡导全面两孩政策,我局印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两孩”宣传单各1万份以及宣传折页6万份,制作宣传短信1条、彩信2条,微信2条。制定《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3月份开展全面两孩政策专题宣传活动。528日,海沧区电视台海沧法治之窗栏目播放海沧区全面两孩政策的专题法治节日;923日,海沧区政府在线访谈全面解读两孩政策。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2.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作用,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结果、专项卫生监督信息,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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