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沧区卫健局在海沧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根据《2019年海沧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各项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人口素质提高服务。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推动政策公开落实
1.及时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及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先后1次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进行发文公布,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及时录入厦门市权责系统,按照区司法局的工作部署,4类执法事项全部录入行政执法平台。截止2019年底,明确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具体权责事项共360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07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6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职责事项61项。
2.计生奖励政策及发放情况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出台卫生计生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文件,依法依规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2019年,公开涉及计生奖励政策的发文共2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海沧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本年度我局发放的计生困难女孩家庭帮扶对象花名册、农村计生家庭贡献奖励对象花名册和农村二女夫妇奖励花名册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逐级审核、会议研究,并在发放前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年兑现计生奖励13271人,2239.34万元。
3.推动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政协提案共计8件,全部办结并取得代表满意评价,于8月份前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办理结果。其中,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第103号“关于在海沧区常住人口中运用检测试剂进行大肠癌筛查的建议”和第C35号“关于加快推进妇女乳腺癌筛查的建议”,我局制定并印发《海沧区大肠癌、甲状腺癌和乳腺癌筛查实施方案》,今年全区筛查大肠癌患者8000名,覆盖青礁村、鳌冠村、石塘村等9个村居和环卫、绿化工人;继续将乳腺癌筛查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以来乳腺癌筛查10808人(任务10000例),完成率108.08%。今年我局被海沧区政协评为“提案办理”优秀单位。
二、聚焦医疗卫生重点领域,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1.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结合全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进医疗服务流程,创新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一是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公开公示本机构最新引进的医学专家、最新的研究成果、最新的服务流程,让辖区百姓及时了解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情况。二是根据有关规定,在门诊大厅的LED屏幕上实时公示医疗服务、各种医用耗材和药品的价格。
2.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卫计系统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我局运营的“健康海沧”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191篇文章,围绕卫生健康各类知识进行宣传科普,单片文章最高点击量达到32145次,进一步扩大健康知识宣传面。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和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4.多举措鼓励社会办医。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印发《关于扶持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的通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推动台湾医师在我区设立个体诊所2家。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手续,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等18项业务全部纳入“一趟不用跑”服务范畴,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多证合一审批模式,全面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
三、聚焦依法行政执法领域,加强卫生行业监管
1.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国家共抽取139家监督单位,其中包括公共场所91家、学校10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单位10家、放射卫生单位2家、传染病防治单位10家、医疗卫生单位10家,消毒产品2家,计划生育4家,完成监督137家,监督完成率98.56%,完结率100%,发现问题责令整改15件,作出行政处罚1件。监督检查结果已全部在市卫健委网站、区政府网站对外公示。二是完成上、下半年辖区内“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按照既定计划和5%抽查比例,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共抽取公共场所28家,学校2家、托幼机构5家,二次供水单位7家,医疗机构7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单位2家,执法人员14名,并随机分组、分配。经抽查,大部分单位现场检查结果均“未发现问题”,行政处罚1件,监督抽查结果已全部在区政府网对外公示。
2.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乱象专项整治。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共作出行政处罚49起,其中简易程序27起,一般程序22起,结案46起,罚款111450元,没收药品8箱,器械若干,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起,没收药品3箱。通过逐件复查,做到了按法定职责权限办案,严格履行了告知的义务,开具法律文书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整理达到规范要求。接到医疗方面投诉66起,办结66起。
3.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承接有效。自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划转后,立即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用人单位78户,立案处罚1起,是全省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案,召开全区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1次。
四、聚焦简政放权领域,推进行政服务效能提升
1.全省率先实现卫健审批群众办事“零跑腿”。为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释放审改红利,推动审批服务增效提速。将全部59个卫健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率先全省实现卫健审批服务100%“零跑腿”。群众办理卫健审批服务事项,可以自主选择到窗口直接申请或网上申请。选择网上申请的,办事群众在审批全流程中均无须到窗口,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群众办事选择“零跑腿”模式的,通过省网办事大厅海沧卫健局入口申请,有两种选择情形:一是全程网办事项仅需通过网上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二是双向快递模式,即群众网上申请并通过预审后,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EMS平台,指派快递人员上门收件并送达审批结果,办事群众均无需支付邮费。从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的全面升级,是率先全省实现100%卫健审批服务“零跑腿”的重要举措,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畅通了群众多向办事途径,让群众办事可以“多走网路,少走马路”,甚至像“网购”一样方便。
2.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配合中心做好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保障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梳理并简化各类申请表格26种,对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填写,仅需确认,切实解决好群众办事的堵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9条,均为全文电子化海沧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行政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人事管理、行政处罚结果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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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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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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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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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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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17 |
87 |
140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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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 |
12 |
49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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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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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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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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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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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8 |
1841300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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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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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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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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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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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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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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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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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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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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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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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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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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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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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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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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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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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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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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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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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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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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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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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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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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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越来越关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及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改革创新,主动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大。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按照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疾病预防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积极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做好宣传宣传解读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