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新阳街道 时间:2019-01-29 10:4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公布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253号3楼党政办,电话:6889376。

  一、概述

  2018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重要事项,加强公开力度

  针对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加以深化,予以公布,主要包括:每月及时公开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低保金、五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高龄补贴、丧葬补贴等各类民生专项资金发放情况;每年按时公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决赛、部门决算等信息;每年12月初公布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1月初公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8年街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街道工作动态60余条,机构职能类1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1条、安全生产33条、民政扶贫类18条等,进一步丰富信息资源,切实方便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查询和了解,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服务流程

  信息公开全部集中于海沧区政府网予以公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实体政务大厅,审批办事流程等一体化服务体系。

  此外,通过平安海沧、新阳微政务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有效动态公布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群众需求整合政务服务情况予以公开,及时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宣传工作。

  (三)推进“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始终把推进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来抓。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单位、办公室,都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都有公开栏、办事指南等,按照“五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由党政办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同时,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和不予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工作人员一律摆放标有姓名、职务等的桌牌,都做出了服务承诺,进一步方便广大办事群众。

  (四)加大宣传推广,自觉接受监督

  利用标语、宣传栏、公告栏、墙报等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送达至各村(居)和工作站,及时公开、更新相关政务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得到良好群众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508条),电子化达100%。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涉及本辖区改革、发展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政府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信息,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并及时将上级政府公报送达到村(居),规范服务工作流程。同时,街道各部门、村(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电子屏幕、短信平台、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街道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街道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机制体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三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取得的成效,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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