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阳街道 时间:2020-01-21 09:11

  一、概述

  2019年,新阳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涉及本辖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政府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及其他信息等内容。接收主动申请公开0条,办理0条,未出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公开

  针对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加以深化,予以公布,主要包括:每月及时公开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低保金、五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高龄补贴、丧葬补贴等各类民生专项资金发放情况;每年按时公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决算、部门决算等信息;每年12月初公布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1月初公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9年街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街道工作动态40余条,机构职能类1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1条、安全生产10条、民政扶贫类12条等,进一步丰富信息资源,切实方便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查询和了解,提高工作效率。

  (二)简化流程,完善服务

  信息公开全部集中于海沧区政府网予以公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实体政务大厅,审批办事流程等一体化服务体系。

  此外,通过平安海沧、新阳微政务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有效动态公布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群众需求整合政务服务情况予以公开,及时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宣传工作。

  (三)立足“窗口”,提升服务

  始终把推进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来抓。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单位、办公室,都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都有公开栏、办事指南等,按照“五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由党政办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同时,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和不予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工作人员一律摆放标有姓名、职务等的桌牌,都做出了服务承诺,进一步方便广大办事群众。

  (四)强化监督,扩大宣传

  利用标语、宣传栏、公告栏、墙报等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送达至各村(居)和工作站,及时公开、更新相关政务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得到良好群众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20156502.1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机制体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三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取得的成效,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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