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阳街道 时间:2022-01-05 18: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新阳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haic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新阳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253号,电话6889358,邮编361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新阳街道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3条,涉及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补贴,丧葬补贴,高龄补贴等民生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年度预决算及调整;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权责清单;街道文件;“两化”目录等。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0条,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二)依申请公开

  新阳街道2021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本年办理0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央、省、市和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切,制定我街道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聚焦乡村振兴等重大领域,通过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民生专项资金发放、工程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好季度报表统计、年度报告、政务公开指南更新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进新阳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以兴旺社区为试点,梳理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发挥实体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的服务能力,为群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便捷。

  (五)监督保障

  主动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专题专栏投稿不够积极。二是存在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未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下一步,我街道将针对存在问题做好以下几点: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分管领导召集街道各部门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意识和主动性,明确各部门上报机制。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具体经办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执行,2021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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