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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驻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告
2024-01-12 15:45 来源 :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字号:

广大办事群众: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实施有关规定,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24年1月15日起进驻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1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现有的十六项事项:1、优抚对象医疗保障;2、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3、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4、带病回乡定期补助;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资格确认;6、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7、烈士评定;8、光荣牌恢复悬挂;9、退役残疾军人抚恤金;10、恢复抚恤优待;11、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12、光荣牌更换;13、残疾等级评定;14、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光荣牌补发;16、生活困难复员军人定量补助。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业务受理,以上业务可在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35、36号窗口办理。原海沧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依旧保留业务受理。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