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根据《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审批管理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于年初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等,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学法普法,营造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学法。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带头参加法治学习,通过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厦门市干部云课堂平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学习。结合局务会、全局会等形式,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违规违纪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等,培养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贯彻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稳步推进普法。将宪法、民法典列入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面向办事群众开展普法活动。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屏幕,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内容,摆放普法宣传材料,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播放宪法宣传海报、法治政府相关视频等,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法治工作要点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公布《厦门市海沧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汇总形成区级行政许可事项227项。加强各审批服务部门“五级十五同”提升工作,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关联绑定事项数3274项,其中区级单位1160项,街道2114项。进一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我区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一趟不用跑”达到88.39%,承诺时限压缩92.50%,平均材料压缩至2.87份,“即办件”事项占比81.77%。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各审批服务部门及承担配套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入驻省网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达100%,全流程网办占比86.34%。打造“一窗通办”服务专区,实现卫健、民政、工信等25个部门809个事项无差别“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有效统筹人力物力,进一步规范受理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群众“到一个窗、办多件事”。
三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办事需求,推动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新生儿出生、二手房转移登记、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34个关联性强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一件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成”。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限、环节和材料,梳理形成一份办事指南、一张联合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办理,大幅度提升服务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法治意识所限,还存在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形式较为单一、法治宣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二是将法治意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用法治思维指导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力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普法力度。灵活运用政务服务中心各类宣传载体、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拓宽本单位的普法宣传范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接受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储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法律相关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以更好地促进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综合提升,满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需要。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政务大厅“一站式”办事服务,深化政务服务“智慧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提供更多便民利企的服务举措,推动政务服务由“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提升。
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