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