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2023-11-23 16:33 来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号:

1、 公司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3、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申请表》(原件二份,需加盖公章);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6、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上岗证书材料(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提供用工证明,如劳动合同。申请运输服务的不得少于3人。需加盖公章);

7、 企业情况介绍: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服务车辆、船只情况等情况(原件一份,附件包括:办公场所应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复印件,,车辆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船只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和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计划;(原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9、 企业规章制度(简章),其中应包含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原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10、 企业工作业绩和企业所服务单位的评价材料(原件一份,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企业工作业绩和企业所服务单位的评价材料。需加盖公章);

11、 企业验资证明(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