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位置、形式、规格、结构等要求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需要重新办理手续。你如果擅自移动,区城管局会责令你限期改正;你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拆除,依据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会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