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设置户外招牌?
2022-10-31 12:06 来源 :区城管局 字号:

  有6种情形是禁设的,包括:

  1.在建(构)筑物屋顶、建筑落地立柱、玻璃幕墙表面、建设用地红线范围以外的(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

  2.影响建筑物通风、采光、通行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或造成光污染的,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的;

  3.利用危房设置或设置后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的;

  4.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建筑安全疏散或危及车辆行人安全的;

  5.使用霓虹灯、音频、电子显示屏、投影等设备,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或影响城市容貌的;

  6.居住建筑、商住建筑和混合建筑的住宅层自身墙面、窗户及对面建筑的外墙面上,设置高亮度光源或动态光源的照明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