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爱心助残驿站”有什么条件?
2024-08-14 09:57 字号:

  (一)当地政府或村(居)委会积极性高;

  (二)有可提供膳食供应服务的乡镇敬老院、幸福院或长者食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有为不少于5名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提供助餐服务10个月以上;

  (四)有康复、文化娱乐活动区(室);

  (五)同等条件下,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示范性长者食堂优先选择;

  (六)服务对象主要为肢残、听力、语言等类别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