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的,是否需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时间:2025-11-20 16:33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6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的,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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