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其现有的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如何处理?
来源 :海沧区建设局
时间:2023-11-24 11:20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家庭现有住房属于政府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交房后六十日内退出其原有的政府优惠政策住房,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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