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有哪几类?
2021-12-26 17:46
来源 :区建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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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7号)精神,(一)本政策中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指: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以及港澳台毕业生。(二)首次来厦指: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三)技术骨干人才指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