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2023-11-24 11:25 来源 :区建交局 字号:

  (一)企业提交资料

  申请人在厦门市停车监管平台(http://www.xmzhtc.cn/#/)上进行注册及申报,下述资料原件加盖电子印章后上传提交审核:

  1.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2. 停车场经营合同(停车场所有者与经营者一致的无需提供);

  3. 停车场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无产权证的提供建设用地批文及用地红线附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出让合同、临时停车场提供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同意设置、改建的文件);

  4. 建筑区划内公共场地设置、改建的地面临时停车场,需提供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将建筑区划内合适场地设置、改建为停车场的书面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业主自治小组、经营单位提供);

  5. 停车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经营单位(业委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后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停车场土地房屋产权证;

  6. 利用城市道路外围开放式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其车行通道、进出口占用城市道路的,需提交公安交通、市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或同意文件;

  7. 停车场方位图(准确标明停车场所在地理位置及坐标,包括周边相邻的道路信息,可用在线地图截取按合适比例打印);

  8. 停车场竣工图(包括建筑物总平图及地上、地面、地下停车场平面图、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和标识)或停车场所属产权证地籍图;

  9. 设施清单(标志标线、照明、通风、通讯、排水、消防、安全技术、智能化管理设施)和照片;

  10. 停车场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内部员工管理、投诉受理管理规定)。

  (二)系统自动读取(系统及内部查无,需请企业上传资料原件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单位用CA证书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录入申办事项信息,并将下述申报材料原件加盖电子印章后上传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然后保存提交。

  11. 经营者营业执照(已实现自动读取,申报时提供方式请选择电子证照)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执照。

  注意事项:

  1.需要提供的法定材料,备案人可到档案管理单位申请查阅、复印;确实无法提供的,备案人应作书面说明;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无停车场经营或管理的经营事项,备案前应先到商事主管理部门依法申请;

  3.设施清单需附设施照片;

  4.进出口占用城市道路的,设置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安交通、市政部门的同意;

  5.属建筑区划内的停车场,须设置在自有红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