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简体版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领导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党政机构
政府会议
政府公报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信用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回应关切
图解政策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办事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预约
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便民利企
厦门海沧档案信息网
人才服务平台
主题服务
互动交流
12345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民意征集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互动留言分析
数据发布
数据图解
宏观月报
季度数据
年度数据
统计年鉴
走进海沧
海沧概况
产业经济
城市建设
招商引资
海沧风情
社会事业
图说海沧
视听海沧
热门搜索:
人才补贴
采购
招聘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按部门
|
统计局
|
人口、就业和职工工资
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2022-07-09 11:45
字号:
大
中
小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4、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 5、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被判刑收监执行; 8、死亡; 9、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 10、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 11、其他已不再处于失业状态的。
分享:
我要打印
我要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