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能否重新鉴定?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04-22 16:25
申请人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残情鉴定。
分享:
主办: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承办: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