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公司协商少缴或不缴纳社保费吗?
时间:2025-06-03 16:39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单位或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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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承办: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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