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招商引资财政奖励资金有多少?
来源 :区工信局
时间:2023-11-24 11:47
根据规定,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和内外资到资奖励,其中单家企业可获得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
项目引荐人奖励需为已向招商责任单位备案引荐项目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引荐人。奖励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给予一次性信息奖励金20万元人民币;另一种为重点项目叠加奖励,项目在落地上一年属于《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项目,除按项目信息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外,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叠加奖励。
内外资到资奖励,申报对象需为在海沧区工商注册和纳税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内资到资奖励,按照年实收资本且投资海沧区产业项目的金额分三档给予阶梯式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外资到资奖励,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且投资海沧区产业项目金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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