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新生儿提供集成套餐式服务,“一表申请,一平台受理、一站服务”的多证联办模式。
概述
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组合形成“一件事”,为在福建省内各助产机构出生且符合落户政策的新生儿提供集成套餐式服务,打造成“一表申请,一平台受理、一站服务”的多证联办模式。
申请条件
(一)我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未满6个月且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姓氏随父随母)婚生新生儿,且父母双方均为福建户籍。
(二)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登记等政策。
办理材料
(一)新生儿姓名;
(二)产妇电子证照(身份证和结婚证),可先在闽政通APP上查看电子证照是否齐全,如遇不全进行纠错反馈;
(三)新生儿父亲的身份证电子证照(请父亲至闽政通APP中通过“我的-电子证照-出生一件事”,来授权给母亲);
(四)产妇名下任意有效的储蓄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支行名称(用于生育津贴领取登记);
(五)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姓名;
(六)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的所在地址;
(七)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手机号;
(八)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户口本图片,图片包含户口簿扉页、落户方(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成员页,要求图片清晰、完整。
办理流程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一)“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自动预审核
新生儿母亲注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号,登陆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出生一件事”事项,填报《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申请。服务平台接收申请后,依据预先设定的条件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自动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实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结果并告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环节
助产机构通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基卫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平台发送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包括含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和结婚证、身份证等),基卫系统自动调取产妇分娩信息进行核对,并自动向平台反馈核对结果。核对一致的,“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生成《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后续环节公安部门使用)预览页面,一并推送给申请人确认签字(电子签名)。申请人确认无误后,服务平台将有关申请信息推送至助产机构。核对不一致的,平台结束申领流程并通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助产机构在基卫系统查收到平台推送的相关信息后,应再次核对产妇基本信息、新生儿信息等,无误后按规定打印申领材料归档,并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推送到平台。平台在1个工作日内将新生儿线上户籍登记情况反馈助产机构,助产机构收到户籍登记情况后,根据申请人的选择,邮寄(邮递费用自理)或由申请人自取《出生医学证明》。线上户籍登记成功的,助产机构给付(邮寄)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正页;线上户籍登记不成功的,助产机构给付(邮寄)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自行领取时需要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出生时《预防接种证》因故未能在助产机构领取的,新生儿父母应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申请人选择后续办理出生户口登记业务的,平台将相关信息(包括含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结婚证等)推送给相应的派出所。网上申报完成的,申请人领取的是无副页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备注“线上办理”)和副页留存助产机构。申请人未选择通过平台办理出生户口登记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结束。
(三)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环节
派出所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平台推送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国标的电子证照)等信息。信息无误的,为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办理落户登记。并通知申请人持落户方户口簿到派出所打印新生儿户口页,或邮寄到派出所打印后寄回(邮费自付)。对于申报信息不全、材料有误等特殊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出具审查意见,通过“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申请人需到原助产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选择办理后续业务的,服务平台将相关信息(包括含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新生儿和父母身份信息、申请人手机号码等)推送给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人未选择通过服务平台办理后续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结束。
(四)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环节
医保部门通过医保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平台推送的相关信息(含新生儿户口登记、居住证信息),其中包括助产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含本次生育的分娩方式、胎儿数等信息)以及省内电子证照共享平台上的《生育服务登记表》《生育服务证》等信息,对以上信息进行审核。信息有误的,终止套餐服务,“出生一件事”平台通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信息无误并已参加申报地生育保险的,为产妇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审核发放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医保部门将接收到的参保信息〔包括新生儿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所在社区(村)、联系地址、申请人手机号码等〕推送至税务部门进行参保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厦门税务APP或者通过银行柜台等缴费渠道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环节
人社部门通过社保卡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发送的申请信息,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信息有误的,终止套餐服务,“出生一件事”平台通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信息无误的,制作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并将结果反馈给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金融功能需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自取,或邮寄给申请人(邮递费用自理)。自行领取时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即新生儿)户口簿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流程图
闽政通app办理
温馨提示

新生儿相关办事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1.《出生医学证明》是什么?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的法定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新生儿父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新生儿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领取。
3.出生医学证明图片
(出生医学证明图片)
4、办理结果查询
新生儿户口办理
1、出生登记(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
新生儿出生后,新生儿父母应当及时按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婴儿户口登记(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可登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或闽政通APP户籍业务办理。
2、需要什么材料?
(一)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出生医学证明》无结婚证非婚生育,申请随母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
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
夫妻离异的,需一并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
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在父母共同书面申请中予以明确确认。
所生子女为国境外出生的,需一并提供本人及我国公民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出境入境证件。
3、新生儿户口办理相关服务
新生儿医保办理
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医保?
新生儿的父母应及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fujian.gov.cn/),按指引提交申请,系统将自动核验数据,智能审批、秒批办结。在完成参保登记后,记得及时按税务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所以,宝爸宝妈们要在孩子出生后90天内及时办理医保哦!
新生儿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材料
医院材料(以下材料需医院盖章):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3.出院小结、出院证(原件);4.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新生儿材料: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新生儿户口簿(自己页面)(验原件、收复印件)。
父母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2.医保卡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3.父母农行账号(提供的账户需为一类账户,若为其他银行需提供开户网点名称)。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预防接种证办理
《预防接种证》是什么?
《预防接种证》能完整记录孩子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时间,在孩子入托、入园、入学或出境时,都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哦。
《预防接种证》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下,在宝宝出生后1个月内,新手爸妈应带着宝宝出生医院提供的《新生儿首剂乙型肝炎(乙肝)疫苗和卡介苗预防接种登记卡》,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一般是由所在分娩医院或社区门诊),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
便民服务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咨询和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 0592-6583084
投诉电话 0592-6593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