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垃圾分类,共建洁净城市!
时间:2025-12-03 11:42
垃圾分类既是“关键小事”

也是“民生大事”

为切实规范辖区垃圾分类行为

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问题为导向

强化日常巡查管控,紧盯考评与反馈问题

通过“教育引导+精准执法”双措并举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

推动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针对某小区转运点在11月份区级垃圾分类考评中所暴露出的突出问题,11月19日,机动中队垃圾分类执法小组联合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经核查,该转运点在当月累计出现垃圾桶摆放超时(超出规定时长30分钟)8次、垃圾袋内垃圾混投3次的情况,影响了垃圾分类转运工作的有序推进。

  

  约谈现场,中队执法人员明确指出物业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不严格等问题,并逐项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要求物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转运点的日常巡查管控,规范垃圾桶的摆放秩序,及时整改各类违规问题。同时,依法向物业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后续,执法人员跟进整改进度,目前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11月17日,新阳中队接到市局垃圾分类暗访通报,反映辖区某超市存在未公开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垃圾混投等多项垃圾分类违规问题。

 

  为巩固整治成果,11月18日,新阳中队第一时间联合街道,对该超市开展“回头看”检查。检查发现,超市已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不仅将分类垃圾桶成组整齐摆放、明确投放标识,还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垃圾投放引导,有效杜绝了垃圾混投问题,整改效果得到附近居民认可。

  城管执法队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日常巡查为切入点,精准排查并处置各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

  近期,海沧中队聚焦南海三路区域,着重整治垃圾随意堆放、分类投放不规范等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解读《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普及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引导责任人树立文明投放意识。对于拒不整改、违法情节明确的4名责任人,执法人员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金额200元,并现场督促其完成垃圾清理和规范投放工作。

 

  11月14日,嵩屿中队执法人员巡查石峰岩路段时,发现某店铺存在其他垃圾与可回收垃圾混合投放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固定证据、厘清违规事实,向该店铺负责人详细解读垃圾分类要求,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及处罚决定书,督促其立即整改,切实增强其守法意识。

  

 

  垃圾分类无小事,文明践行显担当 

下一步,海沧城管

将持续深化垃圾分类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巡查管控与执法力度

聚焦居民区、商铺、转运点等重点场所

不断提升群众与经营主体的分类意识

为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筑牢基础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