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日期:2021-11-02 09:27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字号:

  1 概述

  1.1 规划目的

  随着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市政策的实施和厦门市统筹城乡发展、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推进,海沧区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海沧区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新港区、新工业区、新市区和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市里明确提出,海沧区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海沧湾和马銮湾整治,保护和利用优美的海湾自然生态,规划建设海沧特色的新城区;要加快发展转变方式,做强做大支柱产业,积极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努力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和最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建成现代化的产业区;要突出港口优势,加快拓展港口腹地,充分发挥海沧保税港区作用,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打造海西重要国际性航运物流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现代化的新港区;要充分发挥海峡西岸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中的主枢纽作用,大胆实行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提升台商投资区、保税港区的载体作用,把海沧区建设成为两岸产业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台。

  “十二五”期间,海沧区将做强做大机械、电子信息、港口物流、商贸旅游等四大支柱产业,突出培育生物医药、石油交易、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等四大特色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医疗保健业、科技研发、环保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努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轻工、化工产业。到 2015 年末,海沧区三次产业结构逐渐调整到0.2:59.8:40 左右,GDP 超过 615 亿元,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海沧厦门中心城区基本建成,在岛外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面对一系列重大机遇带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海沧区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将面临更高更新的要求和挑战。本规划拟从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海沧区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和管理、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宏观控制性规划,进而改善和提升海沧区的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服务海沧区经济社会建设。

  1.2 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构建现代化的新港区、新工业区、新城区和对台交

  流合作的先行区为方向,坚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增长的方针,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推行工业污染全防全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依托环保建设项目,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系,逐步实现环保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全面提升海沧区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1.3 规划的基本原则

  强调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发展,把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机制,保护和优化生活环境, 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1)服务经济,民生优先

  紧密联系海沧现代化的新市区、新工业区、新港区和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的环境问题,防范风险,保障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群众幸福。

  (2)统筹兼顾,同步改善

  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注重城乡现有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的同步性,把城区环境和农村环境作为有机整体,坚持城乡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3)因地制宜,综合协调

  注重海沧区新市区与工业区、港区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强化环保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环境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1.4 规划编制依据

  (1)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4)

  (2)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3)

  (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4)厦门市海沧区分区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2007 年调整版)

  (5)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版)

  (6) 《厦门海沧区统计年鉴》(2008、2009 年);

  (7) 厦门市海沧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2009.3)及 2009 年更新数据

  (8) 海沧区排污系统专项规划、海沧区村庄排污整治专项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1.5 规划范围与规划时限

  规划范围:海沧区行政辖区内的陆域与海域,包括海沧街道、新阳街道、东孚镇,共214km2,其中陆域面积186.5km2。海沧区地理位置如图1。

   

  图1 海沧区地理位置图规划时限:2011 年~2015 年。规划基准年:2009 年。

  2 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工作回顾

  2.1 “十一五”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十一五”期间,海沧区实现减排二氧化硫SO2 2.17 万吨(从 2005 年 5.07万

  吨下降到 2010年的2.9万吨,降幅 42.8%),化学需氧量 COD 始终保持在“十一五”总量控制指标5000吨以内,先后荣获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单位、全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区级政府环保绩效考核连续三年(2007~2009)第一名,辖 区企业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及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厦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企业”。这些成绩是在海沧区全面建设“新港区、新工业区、新市区”,经济、社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GDP和工业总产值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环境质量、环境容量面临巨大压力,环境容量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日趋尖锐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保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实属不易。

  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划指导环保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开展并完成《海沧区农村污水截流、处理专项规划》、《海沧区中水回用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海沧区排污系统调整规划》、《海沧石化产业区绿化及卫生防护带的规划》、《500米绿化防护带的用地控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推动海沧区环保与生态建设奠定了科学基础。

  ⑵大力开展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针对公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和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①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十一五”期间,投入 6000 多万元补助资金,清退拆除区内 564 户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存栏数 22.4 万多头),区内禁养生猪的目标基本实现。

  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把近年来群众投诉较多的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以及重点企业违法排污作为检查重点,处罚 103 家违规企业,罚款金额 209 万元,较好地完成了环保专项行动任务。

  ③结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开展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全区污染源现状调查、汇总、技术报告编写及数据更新,摸清辖区污染源分布构成及排放特点,为科学有效地治理辖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和环境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④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扎实地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成区主要道路和小区机械化清扫率从2006年的52.6%逐年增加到2009年的 85%。完善农村垃圾转运站、农村公厕建设。实施农村改厕29座;投入300多万元新建清洁楼4座,公厕3座;投入近30万元在东瑶、山边、后井等村新建6座垃圾转运站。

  ⑤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基本摸清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的现状及问题,对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为我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保障全区环境安全打下良好基础。

  ⑶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陆域及海域水环境质量“十一五”期间,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①积极推动和深入开展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先后抽调执法人员 200 多人次,携手龙海市环保局开展针对九龙江北溪引水龙海段保护工作的“三联合”行动, 加强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调查和执法检查;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漳州和龙岩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调查、巡查及污染控制专项督查工作,为改善九龙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保障厦门市的饮用水源安全做出贡献。

  ②加大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十一五”期间继续重点加大对溪头水库、两二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工作,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③全面开展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过芸溪流域天竺山以下到北溪引水之间的 8.8公里干支流河段整治工程,已完成河道整治4公里,通过实施河道治理、跌水、水闸、浆砌石档坪、砌石护底等,过芸溪流域水环境得到改善和提升。

  ④加大海水环境治理力度。实施近岸海域垃圾的收集转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成海沧内湖清淤、软基处理及修建护岸、南桥及北涵等工程。但由于生活区永久泵站未投用、内湖水和海水交换不畅、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排入内湖等原因,内湖水质仍不尽如人意。

  ⑤开展流域水污染专项调查,摸清辖区流域水污染现状。深入辖区自然村详细调查,了解各个自然村的污水排放口位置、污水走向情况,并提出了辖区重点流域的初步整治思路,为村庄污水整治专项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⑷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配套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区政府加大了环保资金投入力度,2006~2009 年共投入 18.50 亿元,环保投入指数平均为 2.25%,环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相继完成生活区、港区、东孚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建成东孚垃圾填埋场污水管东孚及新阳段;完成新市区、新阳工业区燃气主干管网建设,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的污水管网建设,建成新垵、霞阳、莲花等村庄的排污管(沟)9471 米,新垵村污水实现截流收集;开展污水管网现状调查,编制海沧区排污系统调整规划;完善南部片区、新阳工业区和东孚工业区市政雨污管网的配套建设,新建配套污水管网 9.7公里;完成海沧污水处理厂除臭一期工程及脱氮除磷工艺升级技改工程,并已投入运行;投资 2900万元, 建成东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入调试阶段;完成厦门市海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大楼建设、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任务,并投入运行;初步完成海沧环境监测分站建设方案编制、选址、建设方案设计等工作。至 2010 年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⑸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示范企业逐年增多

  积极开展生活废水回用,创建森林式工厂活动。明达实业、多威电子、鑫威爱等企业生活废水回用系统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并发挥一定的示范作用。推动厦门钨业、中坤化学、海沧污水处理厂等 22 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正新实业、厦门卷烟厂、嘉诚工业、嵩屿电厂等 20 家企业(小区)的污水处理利用零排放(中水回用);辖区已有翔鹭石化、卷烟厂等 44家企业通过 ISO14000认证。

  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推进“青山挂白”整治

  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完成海沧湾公园、市民公园建设以及G324 绿色通道工程、南部绿化景观带一期工程等城区、工业区主要道路的景观绿化,城区生态景观不断改善。截至 2009 年,完成青山挂白整治面积 60552m2,生态风景林建设及改造 16103 亩。全区绿地覆盖率达到 31.36%,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 36%。

  ⑺强化环境管理能力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并完善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印发《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和职责》的通知,建立科学长效的环境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环保工作上的指导、组织、协调、考核和推动作用。充实和加强各镇(街)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并配备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初步建立了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环保内部工作机制。环境保护部门参与综合决策,区级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开展“3×7+1”一线执法行动,对重点排污企业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企业开展集中重点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制定了《厦门市海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其中包括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关于印发海沧分局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建立健全辖区环境安全应急体系,成立应急办,把环境应急作为区政府应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必要的人员与部分简便、快速的应急监测设备,并组织演练;积极推行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5%。

  2.2 “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海沧区“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见表 2-1。

  《海沧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制定了高标准的五类 35 项规划指标。由于单位 GDP 能耗、单位 GDP 水耗、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机动车尾气达标率等 4 个指标在区级不作统计,其完成情况不明确,故不具可操作性。同时,由于清洁能源使用率是一个不适合在区级使用的指标;海沧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海沧唯一可以看作是乡镇的只有东孚,但也基本上工业化了,不能作为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对象;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不作为区级考核指标;在“十一五”规划中,未列重点环保项目等原因,故清洁能源使用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环境优美乡镇占建制镇的比例、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环保重点项目执行率等 5 个指标设置不太合理。

  在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有关指标中,生态工业示范园/循环经济试验点、规模化企业通过 ISO14000认证比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数、创绿活动等指标完成部分任务; 环境质量指标中,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 2 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等基本实现;污染控制指标中,重点工业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完成,但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回用率等指标尚不能实现;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指标中,城市用气普及率、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覆盖率均已实现预定指标值,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与绿化覆盖率尚未完成;在环境管理指标方面,基本实现各项指标预定目标值,但由于镇街编制的限制,尚不能够建立相关镇街环境机构,另外,区环境应急预警系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综合上述分析,剔除不合理和区级不作统计的 9个指标后,“十一五”期间,海沧区“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接近完成或已完成率达到65.4%,尚有34.6%的指标有待进一步推进。

  表 2-1 海沧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型

  序号

  名 称

  单 位

  “十一五”规划

  2010 年预期值

  2009 年现状值

  及有关说明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1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万元

  0.63

  区未作这方面统计

  2

  单位 GDP 水耗

  m3/万元

  25

  区未作这方面统计

  3

  清洁能源使用率

  %

  >30(不含重油)

  不适合在区里使用

  的指标

  4

  生态工业示范园点/循环经济

  个

  10

  0

  试验点

  5

  规模化企业通过  ISO14000  

  %

  ≥50

  6 家

  证比率

  6

  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数

  个

  40

  22

 

  创绿活动

  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乡村

  环境友好企业

 

  10

  6

  7

  个

  5

  5

     

  0

   

  2

  0

  环境质量

  8☆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 2 级

  标准的天数比例

  %

  ≥97

  98.9

  9☆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5(市级)

  区级不统计

  1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56

  54.3

  11☆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67

  67.8

  1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海沧无

  污染控制

  13☆

  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1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87.9

  15☆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100

  16☆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100

  100

  17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

  ≥80

  区未作这方面统计

  18☆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85

  20

  类型

  序号

  名 称

  单 位

  “十一五”规划

  2010 年预期值

  2009 年现状值

  及有关说明

  污染控制

  19☆

  城市生活污水

  集中处理率

  回用率

  %

  ≥80

  ≥30

  62.53

  0

  2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98

  2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96

  97.18

  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

  22

  城市用气普及率

  %

  ≥98.5

  100

  23☆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覆盖率

  %

  ≥9.6

  17.3

  24☆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10

  3.6

  25

  绿化覆盖率

  %

  ≥44

  31.36

  26

  环境优美乡镇占建制镇的比例

  个

  1

  只有东孚算镇,基本上工业化,不作

  创建对象

  环境管理

  27

  环保投资占 GDP 比重

  %

  ≥3

  区长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书

  28

  镇(街道)设环境机构比例

  %

  100

  0

  29☆

  污染防治设施及重点污染源自

  动监控率

  %

  90(废水)

  省控重点污染源达

  100

  3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控制在国家下达

  的指标内

  完成

  31

  全区环境应急预警系统

 

  建立并完善

  已建立

  32

  中小学教育环境保护宣传普及

  率

  %

  100

  100

  33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区级不考核

  34☆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

  90

  100(省控以上)

  35☆

  重点环保项目执行率

  %

  80

  “十一五”规划未

  列重点环保项目

  2.3 海沧区主要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产生、排放特点

  根据海沧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09 年辖区主要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排放特点如下:

  废水排放量以工业源为主,主要废水排放量中工业源 21833.22 万吨,生活源

  1679.52 万吨,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 20.80 万吨。从各种污染源的 COD、氨氮排放量来看,则以生活源为主,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工业源也占有相当比例, 其中 COD工业源 2148.613吨,农业源 717.858吨,生活源 7103.24吨,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 3000.5吨;氨氮排放量中,工业源 80.476吨,农业源 19.500 吨,生活源799.186 吨,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 221.75 吨。2009 年辖区污水中 COD、氨氮削减量分别为6669 吨和 683 吨。废气污染源以工业源为主。在工业源中又以电力行业为主,表现为燃煤型废气污染。全区火电(热电)企业消耗了全区 95%以上的原煤,2009 年辖区工业共排放 SO2 8036.071 吨,排放 NOx 1.41 万吨,排放烟尘 3490.262 吨。固体废物污染源以工业源为主。在工业源中又以电力行业为主,固废种类上以粉煤灰(57.445 万吨)、炉渣(13.253万吨)为主,粉煤灰、炉渣分别占固废总产生量的 60.9%和 14.05%。固体废物总体综合利用率达 85.34%,保持在较高水平。危险废物基本由工业源产生,总产生量 13583.15 吨,综合利用量 11532.018 吨, 安全处置 2020.774 吨,二者占总量的 99.78%,但仍有少量危险废物被倾倒丢弃。工业企业产生危废的行业主要包括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感光材料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

  2.4 “十一五”期间海沧区环境质量状况

  ⑴ 环境空气质量

  海沧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中二类区要求,大气污染物中 PM10, SO2、NO2 基本可以达到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006~2009 年,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历年变化情况为 98.40%、95.90%、94.45%、98.9%,其中 2007~ 2009 优级率变化情况为  25.4%、30%、42%,逐年明显提高。海沧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M10和SO2。目前,海沧污水处理厂及部分企业废气异味扰民的投诉仍然存在。

  ⑵水环境质量

  海沧区的地表水体有古楼水库、两二水库、溪头水库、过芸溪。辖区管辖海域主要有马銮湾和海沧内湖。将 2006~2009 年各水体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比如表 2-2(2009年的评价包括氮、磷):

  表 2-2 海沧区主要地表水十一五期间变化情况表

  年度

  水体水质类别及全年功能区达标率

  过芸溪

  溪头水库

  两二水库

  古楼水库

  2006(7~12 

  Ⅴ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2007

  Ⅴ类,66.7%

  Ⅱ类,91.7%

  Ⅱ类,100%

  Ⅱ类,83.3%

  2008

  Ⅴ类,66.7%

  Ⅱ类,100%

  Ⅱ类,91.7%

  Ⅱ类,91.7%

  2009

  Ⅴ类,23.1%

  Ⅲ类,25.0%

  Ⅲ类,37.5%

  Ⅳ类,50.0%

  辖区海水水质情况:

  海沧内湖。2009 年厦门开始对海沧内湖水质进行监测(1 个监测点位共 6 个监测频次),监测结果见表2-3。海沧内湖水质为劣四类,超过海水四类标准的要求,达标率为 0。其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与五日生化需氧量,三种污染物浓度值分别为 2.44mg/L,0.148mg/L、5.12 mg/L,其超标率分别为 100%、100%、50%, 此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与高锰酸盐指数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表 2-3 2009年海沧内湖主要污染物浓度统计

  浓度单位:mg/L

  年度

  项目

  无机氮

  活性磷酸盐

  高锰酸盐

  指数

  五日生化

  需氧量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粪大肠

  菌群

  2009

  年

  浓度范围

  1.27~

  3.933

  0.083~

  0.246

  1.16~

  5.72

  1.3~8.8

  0.005~

  0.17

  50~

  10000

  均值

  2.44

  0.148

  3.16

  5.12

  0.10

  1800

  超标率(%)

  100

  100

  20.0

  50.0

  40.0

  -

  四类海水标准

  0.50

  0.045

  5

  5

  0.10

  -

  马銮湾。2006~2009 年马銮湾海水水质均为劣四类水质,其主要超标污染物为:

  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各年度水质变化情况如表 2-4。

  表 2-4 2006~2009 年马銮湾水质变化情况表

  年度

  项目

  无机氮

  活性磷酸盐

  高锰酸盐

  指数

  五日生化

  需氧量

  粪大肠

  菌群

  2009 

  浓度范围

  0.307~

  4.046

  0.031~0.234

  1.78~

  5.39

  0.6~7

  200~24000

  均值

  1.719

  0.149

  3.69

  3.4

  1865

  超标率(%)

  87.5

  95.8

  4.2

  16.7

  -

  2008 

  浓度范围

  1.023~

  5.671

  0.002~0.315

  2.24~

  5.58

  0.3~7.4

  50~24000

  均值

  2.84

  0.109

  4.12

  3.2

  1120

  超标率(%)

  100

  61.9

  16.7

  20.8

  -

  2007 

  浓度范围

  0.308~

  4.159

  0.004~0.421

  1.8~6.52

  0.6~6.8

  230~23800

  均值

  1.97

  0.214

  3.18

  3.08

  540.38

  超标率(%)

  70.83

  62.50

  16.67

  16.67

  -

  2006 

  浓度范围

  0.416~

  4.159

  0.122~0.421

  1.84~

  6.52

  0.3~5.4

  230~23800

  均值

  2.58

  0.223

  3.60

  2.7

  1299

  超标率(%)

  95.8

  100.0

  12.5

  8.3

  -

  总体上,海沧区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

  ⑶ 环 境 质 量 状 况“十一五”期间,辖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06~2009 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7.8分贝、56.4分贝、55.4分贝、54.3分贝,噪声影响持续下降,从轻度污染转变为良;交通干线噪声历年平均值为 65.2分贝、64.6分贝、67.5分贝、67.8 分贝,声环境质量相对良好。

  ⑷ 固体废物状况

  “十一五”期间,对全区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3.9%,处置率 1.95%,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 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⑸ 生态环境状况

  海沧地处南亚热带近海河口港湾区,具有河口、港湾、滨海湿地等多种类型的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多样。“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力度建设生态公益林,对辖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建设,新增园林绿地 102 公顷,其中公共绿地 27.6公顷、道路绿地 5公顷、单位附属及居住区绿地 40公顷、防护绿地及风景林地 29.4公顷,人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辖区推行环卫管理城乡一体化工作,将城市环卫管理体系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环卫体系,城乡环境面貌逐年改善。实施了蔡尖尾山、天竺山森林公园的马尾松纯林改造,适地适树,丰富营林树种, 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进一步改善了海沧的森林植被结构和林相,起到了很好的净化空气、美化人居环境的作用。继续实施“青山挂白”整治工程。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以植树绿化为主,加大力度对各种工程施工造成的破坏面进行修复、绿化和美化。近年来共完成蔡尖尾山、钟山片区、新垵岭等11个裸露点的整治工作。重视工业区与生活区的生态防护隔离,提高人居生态环境质量。启动南部工业区与新市区绿化隔离带建设,目前已完成 30 公顷绿地建设。由于建设的需要,海沧区目前仍有许多采石场,并且经过多年的开采活动,形成面积数万平方米的深坑。未来采石作业活动停止之后留下的深坑(石窟)如何处理将是海沧区需要面对的一个课题。另外,辖区海岸(洋)工程开发建设,自然生长的红树林遭到破坏,海域滩涂大面积缩减,海洋生态环境发生变化,如何修复和改善也将是今后生态环境建设的另一个重要任务。

  2.5 海沧区主要环境问题

  2.5.1 环境质量与功能区达标仍有差距

  不论是过芸溪、溪头水库等地表水还是近岸海域的马銮湾、海沧内湖,其水质大多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九龙江上游污水大量排入河口区域,辖区内市政管网配套不全,面源污水排入所致。

  由于产业定位及发展现状,辖区今后一段时期仍是全市最重要电力供应基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燃煤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依然较大。目前,采石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工业烟(粉)尘污染还比较严重;相关企业废气排放及海沧污水处理厂异味污染投诉也一直存在。

  2.5.2 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因开山采石、采矿,修建道路、房屋建筑等,造成山体部分裸露。山地建设迹地生态及自然景观恢复仍需与开发建设同步。

  围填海造地和海岸(洋)工程开发建设改变了海域环境结构,使海洋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特别是滨海大道开辟后,红树林及滩涂遭到较严重的破坏,倘若后续整治措施不能及时到位,可能直接损害大屿岛自然保护区白鹭的觅食环境。

  农业和农村生态保护较为薄弱,面源污染依然严重,海沧内湖水质差强人意,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2.5.3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海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10 万吨/日,2009 年实际处理量为 4.59 万吨/ 日。由于南部片区、中沧片区、港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管网、泵站建设滞后现象,污水实际处理量不到设计负荷的45.90%,相当部分污水没能截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加之东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长期超标排放,致使海沧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排放总量维持在较高水平,对辖区环境及周边海域造成污染,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

  2.5.4 区域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因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在企业做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仍会对邻近的居民区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⑴东孚第一、第二工业区之间是村庄、居住生活区,因距离太近,将来工业区和生活区会出现突出的环境矛盾,引发环境污染投诉。⑵中沧别墅用地在腾龙树脂公司 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受到噪声和异味影响的可能性较大;且万一该石化企业发生爆炸、泄漏,则将对别墅区居民造成安全、环境风险问题。

  ⑶出口加工区东侧与兴港路之间的居住用地距离太近,且未设置绿化隔离带,目前出口加工区内有赫比、嘉鹭等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待建颖电子、丰泰汽车建成后废气排放量会更大。该居住用地已建成四个房地产项目(未来橙堡、蓝水郡、水岸名筑、禹州华侨金海岸),以后难免会造成这一片区入住居民对企业噪声及异味的投诉。⑷东宫、龟山、青礁等片区处于南部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随着海沧港区、物流业的大发展,集装箱车造成的噪声污染也会非常突出,故该片区不适宜规划为生活区。⑸《海沧南部片区规划调整方案》批复将龟山片区调整为房地产用地;将南部工业区确定为一、二类工业区。但是,一方面,南部工业区处于厦门市和海沧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工业区与海沧生活区之间设置了 500 米宽的绿化隔离带,作为工业用地(且用地性质不能绝对排除三类工业用地)才较合理;另一方面,该片区的翔鹭石化、翔鹭化纤、腾龙树脂、嘉鹭金属、明达玻璃、嵩屿电厂、厦钨公司、众达钢铁以及在建的建颖电子、丰泰汽车等属于三类工业企业,未能实现搬迁前,将原南部工业用地改为房地产用地是很不合理的。⑹水岸明筑、蓝月湾、未来海岸、京口岩二期工程受污水处理厂异味影响明显。⑺嵩屿片区高层住宅受嵩屿电厂噪声影响投诉较严重。⑻造船、游艇基地的阳光公寓位于造船厂三期工程船坞的500 米卫生防护距离之内,空气质量无法满足居住区的要求。⑼马銮湾新市区的开发与新阳、东孚工业区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区企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功能布局矛盾。特别是工业企业的废气难免会对附近的生活区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在气压低、风速小等扩散条件较差的情况出现时,这种影响会更加明显。⑽芦坑村位于高压线下居民屋顶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均出现超标现象,按规范高压线下方是不允许有居民居住的。⑾新阳工业区工业企业多,有排放有机废气的化工、制药、机械、电子、家具、印刷等各种类型的企业近 50家,由于距离太近,新安村、霞阳村村民对异味投诉很强烈。温厝等村庄位于翔鹭石化防护距离内,空气中的醋酸、醋酸甲酯、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情况时有发生。

  2.5.5 生物医药园区、造纸厂等新建项目对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压力增大“十二五”期间,海沧区将建成厦门生物医药孵化器和生物医药中试产业化基地两个项目,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形成完整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打造生物医药项目孵化的区域中心,加之厦门造纸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的建设,辖区废水及相应的COD、氨氮、危险废物排放量将明显增加,废气异味问题将更加突出,主要污染物减 排任务更加艰巨,辖区环境质量达标和污染减排压力增大。

  2.5.6 环境潜在安全风险较大

  辖区化工企业众多,环境潜在风险较大。在重点调查的292家工业重点源中,属于化工行业的企业有50家,占 17%;全区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有194家,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高达1.58万吨,虽然绝大部分危险废物得到较规范处置,但仍有少量危险废物(占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0.22%)被倾倒丢弃,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另外还有8家企业有放射源,4家企业有电磁辐射装置,5家企业有射线装置,4家液体化工码头,9家危险化学品仓储单位,辖区存在较高的环境风险。

  2.5.7 环保能力建设不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保人员编制应满足工作需求和执法需要。而目前,我区镇(街道办)没有专职环保机构和人员;人员缺编严重、仪器设备也存在不少差距,无法适应新形势、新时期环保工作要求。

  2.6 “十二五”时期海沧区环境形势分析

  海沧区委、区政府提出要把海沧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现代化港区、工业强区、功能完善的新市区,海沧经济社会将在更高基础上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这对海沧区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以及保税港区推进建设情况下,“十二五”期间,海沧区的资源需求和污染物排放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产生新的污染问题,带来新的生态环境压力。

  2.6.1 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大幅度增加

  “十二五”期间,海沧区经济总量的增长,仍将依靠大力发展工业、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服务业发展,同时,受海沧区现有制造业构成影响,对资源和环境压力还将继续加大。再有,随着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必然造成生活污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加。“十二五”期间,海沧区城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2.6.2 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土地、矿产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破坏压力加大;资源和能源的高消耗将导致工业和生活“三废”的大幅度增长;机动车保有量迅速攀升,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城市污水管网、泵站等)仍然滞后等诸多问题和矛盾给海沧区环境造成的压力会继续加大,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冲击。

  2.6.3 环境安全隐患控制亟须加强

  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的增加和不规范处理;液体化工码头、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储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石化、制药等辖区重点企业的废水、废气污染或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污染源的增加等都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问题。

  2.6.4 农村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农村环保工作仍然十分薄弱,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乱排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乡镇企业布点分散及农村家庭式的各类小型加工厂无组织排放废水、废物等问题依然严重。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6.5 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环保综合管理的机制、体制还不是很健全,基层环保力量薄弱,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还比较有限。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监测、调查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手段不能满足新形势环保工作要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2.7 “十二五”时期海沧区环境保护规划思路

  围绕“清洁、安全”的环保战略目标,优先解决关系群众健康和区域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由项目驱动十二五海沧区环保目标的实现。

  3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与指标

  3.1 “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

  到 2015年,辖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有所改善;空气、水和声环境等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和生态环境状况;加强监督执法和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标准化建设,建立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

  3.2 规划指标体系

  海沧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标详见表 3-1。

  表 3-1 海沧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类型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状值

  “十二五”规划值

  环境质量

  1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 2 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98.9

  ≥95

  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过芸溪

  溪头水库

  %

  23.1

  25.0

  无劣Ⅴ类水体,水质持续   改善。水质达标率分别为: 80

  80

  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54.3

  ≤56

  4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67.8

  70

  污染防治

  5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

  %

  废水重点企业达标率为 100%,废气企业达标率为

  100%。

  100(重点企业),其他≥95

  6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0

  ≥80

  7

  再生水回用率

  %

  0

  ≥20

  8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100

  9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7.9

  ≥70

  10

  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置率

  %

  100

  100

  11

  新建餐饮业、娱乐业集中区个数

  个

  3

  ≥3

  环境管理

  12

  环保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

  新建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

  个

  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标准

  2

  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标准2

  13

  省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

  %

  100

  100

  14

  环保投入占 GDP 的比例

  %

  2.5

  2.5

  类型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状值

  “十二五”规划值

  环境管理

  15

  环保投诉处理率

  %

  100

  100

  16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

  /

  /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17

  减排目标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18

  万元 GDP 能耗

  吨标煤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19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吨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20

  万元 GDP CO2 排放量

  吨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生态保护

  21

  生态示范区建设

  /

  /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22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

  ≥40

  23

  森林覆盖率

  %

  17.3

  39.4

  24

  新建公园

  个

  2

  4

  注:1、现状值以 2009 年为基准。

  2、指标的选择参考城考指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基本思路、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规划指标。

  3、指标选择的原则:

  (1) 少而精。以能反映环境保护导向的关键指标为主;

  (2) 注重与国家及福建省、厦门市环境保护指标的衔接;

  (3) 注重与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标 要求均纳入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标;

  (4) 可统计可监测。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指标必须是能考核、可监测的,具有常规、 定期、法定的数据来源;

  (5) 能够反映海沧区环保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规划指标的引导作用,将“十二五”时期 海沧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列入。

  4 规划的重点领域及主要任务

  结合“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潜在的环境问题及对“十二五”期间环境形势的判断和主要目标的要求,海沧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应重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4.1 发挥规划环评作用,优化调整片区布局

  海沧区分区土地利用规划见图 2。

  海沧区产业空间布局执行“两湾三区”架构。

  马銮湾和海沧湾:强调保护性开发,海沧湾围绕海沧CBD建设,以石油交易中心为支撑,规划建设金融商业中心、高端商贸中心和高档滨海居住区,精心开发一批城市主题广场公园、景观文化长廊、游艇基地和岛屿观光区;马銮湾以生态和滨海为基础,重点建设高档滨水生态居住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及大型休闲、游乐、运动设施, 大力发展医疗保健服务业,着力构建高尚生活区,同时建设特色餐馆、健康步道、码头长堤、绿地公园和湿地公园等。

  生态旅游休闲区:即蔡尖尾山的中部、北部生态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娱乐休闲、健身养生、特色美食等旅游休闲产业。

  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新阳工业区和东孚工业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制药等先进制造业,做大先进制造业规模,构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转移的产业发展集中区。南部工业区稳定发展临港工业。保税港区加工区域重点发展 IT、钨制品、医疗器械产业等。

  南部现代化新港区:加快嵩屿港区 4~7#及海沧港区 11#、13#、20~22#等9个泊位建设,完善港区基础设施。发挥保税港区各项优惠政策效能,大力发展国际中转、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加工贸易等高端业务,打造海西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现有石化工业用地逐步调整为港口物流、增值加工业务及现代服务业用地。目前,已经完成东孚、新阳、新市区三个片区的规划环评,应积极利用有关环评成果,组织对海沧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明确区域功能定位,优化调整空间布局,重点落实好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减缓港区、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矛盾的各项改进措施, 在生活区与新港区、新工业区之间留出足够的防护距离,并在防护距离内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居民区大气和噪声污染,严格避免在绿化控制带建设集中宿舍区、办公区。进一步加快南部片区、保税港区规划环评及全区总体规划环评的编制工作。在规划工业区内坚持环保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实现污染集中控制,提高污染综合治理效果。

  新市区主要功能以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为主。规划用地类型主要有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排头船舶游艇修造基地的工业用地和绿地等。重视南部工业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发展港口、物流等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使之与新市区规划功能定位更趋协调。规划排头路附近的工业用地紧邻居住区用地,应严格控制该工业用地规划面积和入驻企业类型,限制排头片区船舶游艇修造基地的生产规模,禁止有高噪声设备的项目进入。

  新阳片区的主要功能是以发展滨水居住生活、新兴工业和高科技研发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产业。其工业区主要布置在新阳片区的南部和孚莲路西侧,分别为新阳工业区(东区和西区)和第一农场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 在一、二类工业区中应严格限制带有特殊气体和有机性废气排放的企业入驻。在新阳工业区西部不得规划化工、造纸、冶金、火电、医药、酿造等污染较重的三类工业用地。

  东孚片区规划主要为一、二类工业、生活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公园绿化及配套设施用地等。一、二类工业用地主要为电子工业、轻工业、工艺品制造、食品、医药制造、纺织工业等,无重污染型企业。在一、二类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内应禁止有高噪声设备的项目进入本片区。穿过东孚片区的 324 国道、东孚片区南侧规划路两侧 50m范围内不建集中宿舍区、办公区。限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的数量,危险废存储地建造在地质稳定的地带,远离居民点、自然水体和高压输电线路的区域。

  推进出口加工区建成区域性加工生产出口基地;加快保税港区建设,使港区全部建成后成为海峡西岸重要的货物集散枢纽和港口航运物流中心;逐步优化水耗较高、排污强度较大的医药制造、非金属矿制品和废弃资源、废旧材料回收加工等行业。

    

  图2 海沧区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4.2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科学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综合运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削减存量,确保“十二五”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为海沧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加大工业节能减排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科技、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降低生产活动中的物耗和能耗。突出抓好热电、化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新上项目严把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海沧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通过浇灌山林,绿化喷洒、道路冲洗等途径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尾水重复利用,实现水资源重复利用。积极开展污泥处置再生利用试点工作,推广成功经验,推进资源化处置利用。关注粉煤灰和炉渣的综合利用,充分挖掘潜力,通过资源化的路子逐步将贮存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确保这两种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 减轻固废贮存场所压力。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实现能源有效利用以及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积极引导冶金、电力、石化、建材、医药制造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制定有关的资金补助政策,积极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强制淘汰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体系。

  4.3 加强环境监管

  4.3.1 落实环境监管“一岗双责”规定,提高环境综合监管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海沧区政府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分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主体和管理原则。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探索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实施环境保护问责制,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及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落实环境监察职能。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实施环境质量考核,完善环境目标责任制。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分别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规划生效后, 由区人大(或市政府)监督执行。

  4.3.2 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推进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使环评从微观项目层面向宏观战略层面延伸;健全规划环评“公众参与、部门负责、环保审查”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落后生产能力限期淘汰制度,推进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严格执行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严格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4.3.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

  推进过芸溪流域、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结合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逐步实施区域内林相改造工程,推动海沧大坪山、蔡尖尾山、狗头山等山体公园建设,创建生态风景林先进区和全省绿化模范区。

  (2)建设城市生态区

  以城市公园为核心,以道路、溪流两侧绿地为主体,以重点生态示范区、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基地为中心,建设以乔木为主的复合式生态工程;在符合国家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和建设项目绿地率约束性指标的情况下,加快城区园林绿地工程建设,完善城区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生态景观绿地、道路绿地等的建设。引导工业企业进入产业园区,在工业园区与居住区之间留足环保防护距离。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旅游饭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创建工作。

  (3)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保障生态安全

  推进过芸溪下游段及各支流西海域、马銮湾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实施西海域清淤整治工程。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海沧内湖综合整治,重点堵截排入水体的污水和初期雨水,同时实施部分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整治“青山挂白”,关停一批采石场,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全面实施以“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主要内容的“四绿”工程建设,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实施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生态城区。

  4.3.4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1)水环境保护

  以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为重点,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①全面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村庄污水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0)》,细化治理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到“一村一案、一沟一案、一(排污)口一案、一(污染)源一案”的四个“一案”,全面推动海沧内湖、新阳主排洪渠等主要河沟治理;积极推进流域整治, 在过芸溪流域附近的村庄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三化池”整体处理技术,从根本上 改善过芸溪流域水质;推广农村污水生态型零排放综合利用模式,试点开展“岛村模式”建设项目,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实施重点水域、重要河流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

  ②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回用

  以节能减排为动力,以削减COD、氨氮排放为重点,开展废水污染整治。对废水排放量大的石化、制药、电镀、造纸、酿造等行业的相关企业,加大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稽查力度,督促企业按高标准建设或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有效稳定运行, 切实削减企业污染排放水平。

  继续抓好辖区国控、省控、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全面达标工作,深入开展造纸、印染、化工、食品、电镀等行业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工业集中区和工业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提高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推进工业企业、居民小区、机关学校生活污水处理回用零排放工程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尾水渗灌山地、林地和绿化用地工程建设,确保污水厂 2 万吨/天尾水利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确保东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大幅度降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负荷,为污水处理厂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创造条件。

  积极推进玛瑙加工厂迁入工业园区加工生产,废水进行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以铅、铬为重点目标,着重加强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电镀)业、钨钼冶炼业等行业企业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和危险废物废水排放企业的防控监管,积极稳妥地处置水环境重金属污染,严防环境事故发生。

  ③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厦门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以海沧东屿CBD中心区为重点建设区,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和泵站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规划,尽快实施海新路、新阳9号路、兴港路西侧等道路的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东孚工业区、东孚新城区、凤山工业小区污水管网以及生活区永久泵站、南部工业区 1号、2号泵站等建设进度;加快东埔玛瑙污水处理站和凤山工业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加强现有管网、泵站管理,充分发挥污水管网输送能力,努力提高辖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④全面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种植工程;推动马銮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海漂垃圾污染整治。

  (2)大气环境保护

  ①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逐步淘汰中小型燃煤和重油锅炉,积极推广使用电、天然气、脱硫乳化重油和水煤浆等清洁能源,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建设城市新能源基础设施,推广海水热泵、空气热泵等节能新技术。

  ②加大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力度

  继续推进电力、集中供热和大型燃煤锅炉脱硫及烟尘污染治理工程;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加强二氧化硫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稳定投用率和排放达标率; 鼓励和扶持推行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技术,减少中小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严格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及总量控制计划完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装备的升级,加强化工、制药等项目的无组织废气的治理,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③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

  城区道路普及机扫或简易机扫的作业方式,并实施洒水车洒水(冲洗)降尘作业;建筑工地必须达到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加大石塘、东屿、钟山、渐美等农村焚烧垃圾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开山采石业的管理力度,落实爆破、开采、关停、修复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尽量减少粉尘排放。

  ④抓好城市绿化美化,提高城市防尘效果

  增设多层次防护林带,增加城区乔木的种植比重,注重选择生态功能强大的树种, 更好地发挥滞尘和净化空气的效果。特别是要提高道路绿化档次,保证新建道路绿地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新建、改造的道路,其绿地率、绿化层次、植物配置等按防尘减噪降污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提高绿化的档次和品位。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水平

  ①建立固废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机制

  坚持从源头抓起,实行固体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利用, 逐步降低混合垃圾直接填埋处理率;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 配套建设相应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加强废品回收堆放点的整治,不断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回收利用、综合处理”的垃圾处理利用系统。

  ②加快城市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

  推动海沧垃圾焚烧厂、海域环卫专用码头建设;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推动工业固废处置场选址建设,解决工业固废出路问题。

  ③加强监管,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水平

  根据普查数据,结合环境统计、固体废物调查、危险废物专项调查、电子废物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等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源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状况、处理去向等信息。突出抓好石化、化工、制药、电镀、钨钼冶炼、印刷等危废产生的重点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倾倒丢弃固体废物的企业和种类的监管,提高固(危)废处置水平;督促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制定应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预案中的防范措施,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④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转移监管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保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备;对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管理;逐步建立含汞、镉、铅、镍等的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回收网络;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为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保障,确保全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 100%。

  ⑤抓好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

  逐步推广在居民小区和酒店宾馆及机关学校使用有机垃圾处理机,减少厨余垃圾排放量和运输量。

  (4)加强放射源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辐射管理体制,引导企业逐步采用微波等替代技术,加快退役源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使用的环境监督管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从规划入手,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在非工业区内不得设置有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确保工业区或交通干线和生活区之间有足够的噪声防护距离,避免因二者距离过近而产生纠纷;在全区禁鸣喇叭、禁燃鞭炮,全面提升噪声环境质量;解决好餐饮业和生活区的矛盾问题,实现餐饮业集中规划建设、污染集中处理的目的。

  4.3.5 加强环境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

  不断加强海沧区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制定在线监控建设规划,督促市控以上重点企业逐步建成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网,实现环保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确保重点领域和企业污染防治保持在较高水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环境监理标准化、环保管理标准化建设, 逐步完善基层环保机构等。

  加大对辖区特别是新阳工业集中区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力度和频率,完善监测数据流转和管理机制,准确掌握重点污染源的排污状况,为环境执法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采取多种数据采集和传输方式,以数字化环境系统为基础,建立集成式评估系统,

  实施多层面的环境监测与评估,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做好预防和反应。

  积极拓展环保服务业,发展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和环境管理相关服务。积极引进环

  保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环境科技,尤其注重推广有利于防治污染、减排污染物、

  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保障环境安全的先进实用技术,以技术创新和进步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切实为辖区群众服务。

  加强环保科研工作。建立环保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环保科研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全区环保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环保科研攻关活动,做好环保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区环委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区环委会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区环委会在涉及多部门问题上的协调作用。

  4.3.6 增加环保投入,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逐步增加环保投入,使环保投入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 2.5%左右。“十二五”期间,调动政府和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和资金,加强环境监管,建设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4.4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全面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继续推动生态示范村的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都市型农业,扶持培育生态农业,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防治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继续巩固全区生猪退养成果。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选择适合本地区资  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实施东埔玛瑙加工废水集中治理工程。

  4.5 建立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机制

  建立和完善(石化、化工企业,成品油、化工品码头和仓储企业,以及有喷漆、上胶工序的企业等)重点企业污染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动态管理信息库,强化热电、化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污染源与危险源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重点排污企业技改升级;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统筹考虑,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海沧区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环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健全区级环境应急响应体系,组建海沧区政府安全、环境应急响应中心,同时筹建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站,从机构、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方面落实,加强人员培训、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环  境应急方针,重点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响应机制。重点调查掌握海沧区可能及潜在对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污染源、危险源,构建环境安全防范、监测、预警、响应、修复管理体系。建立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机制,达到科学识别、准确分级、及时响应、联络通畅。建立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达到内容完备、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加强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法人、员工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单位环境安全防范能力和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环境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机制,实现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实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有序应对、妥善处置。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队伍,达到统一接报、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处置有力的标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

  5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5.1 大气环境保护

  推进海沧污水处理厂二期除臭工程的进度,减缓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的溢散对周边居住区及其它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工业废气治理达标率  98%。通过适当补贴,鼓励企业增加治理设备,在达标的基础上不断削减大气污染物,将工业企业造成的异味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继续推进 SO2、NOX 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到 2015 年,完成厦门华夏电力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阳热电有限公司等电力行业,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厂、厦门众达钢铁有限公司等建材窑炉行SO2削减;华夏电力公司现有脱硝设施 NOX 削减。

  大力推进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主要包括厦门市海沧东方红机砖厂、厦门市海沧兴海超机砖厂、厦门兴凤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泽慧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东埔机砖厂。

  5.2 水环境保护

  继续推进过芸溪整治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厂搬迁,建设和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充分发挥海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重点建设一批城市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将新阳工业区、海沧新市区、南部工业区、海沧港区及东孚镇等地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截流到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主要包括:西港区污水泵站、海新路角嵩路污水压力管、囷瑶污水泵站、新阳总泵站污水压力管第二通道、吴冠泵站、柯达泵站扩容、马銮湾污水总泵站及其主干管、T1和 T2#污水泵站、旧G324 污水管道、前场物流园中水处理设施、海沧区中水管道建设等。推进东孚片区内1#污水提升泵站附近地区建设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采用中水处理工艺,满足该区中水回用要求。积极推动凤山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实现该片区污水的就地处理。完成新阳九号路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完善霞阳社区、新垵村北侧及东屿村排洪渠的建设与整治工程,全面启动农村污水连片整治,逐步实现对新垵、霞阳及东屿村污水(占全区农村污水总量的43.3%)截流,完善污水管网,使该区域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成东埔村玛瑙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推进洪塘(刘营、洪塘自然村)、莲花(莲花、汤岸自然村)山边(东坂、下土楼、大庵、山边、崎头、埔头自然村)新垵、霞阳等村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开展东屿村污水截流工程,改善其周边的内湖水质和西海域海水水质。加快实施新阳片区、东孚片区等汇入马銮湾地表溪流的污水截流工程,完善区内雨污分流系统。积极推动开展全区村庄污水截流、处理、整治方案的专项规划和整治方案论证、实施工作。按照中规院厦门分院《海沧区村庄排污整治专项规划》逐步进行实施,东坂等 42 个村采取接入市政管网的模式,吴冠等 22 个村采取分散处理的模式,林后村采取接入市政管网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东浦村采取集中处理的模式,实现农村污水整治。

  积极推动工业治理水污染物减排,主要包括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等污水处理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5.3 生态环境保护

  充分重视和重点实施天竺山特别是天竺山南部的森林公园入口附近区域、牛岗岭、东孚垃圾填埋场周边、蔡尖尾山等地的现状荒坡荒地的植树造林建设,退果还林、植树造林,恢复遭破坏的山地护坡及植被。

  沿厦漳泉高速公路、鹰厦铁路各设 50m生态防护绿带,构筑环东孚片区的生态防护网,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结合现状水系,沿过芸溪规划宽 150m生态走廊,形成生态隔离带。加强东孚片区、新阳片区、新市区及南部片区各种绿化隔离带与防护绿地的建设。继续推进新市区与南部工业区之间的 500m宽卫生防护绿化隔离带及建港路南侧不小于 40m宽的控制绿化带建设。

  继续推进新阳片区防护绿地的建设,在新阳工业区与马銮生活区之间布局一条主要的防护绿地,隔离新阳工业区与新垵村和霞阳社区,同时在规划的集杏快速路延伸段与鹰厦铁路两侧之间布局一条主要的防护绿地,隔离交通和市政走廊对片区的干扰。结合翁角路改造,加大新阳片区生态隔离带的建设。

  建设新阳片区公园绿地,在新阳片区,形成以环湾绿化景观带为主轴、以溪流绿化带为副轴、以居住组团内的绿地为补充的点线结合的绿地系统。

  结合海沧大道东侧西海域滩涂的整治(即海沧大道外侧滩涂整治工程),推动种植红树林,维持现有海岸线。在保留蔡尖尾山、大屏山、京口岩山、龟山等山体植被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植被类型,建设山体公园,促进山林植被对海沧区的生态改善与调节功能。

  进一步完善马銮湾海水养殖的整治工作,在2015年前全部撤销湾内海水养殖;推进长庚医院南侧规划水渠等工程措施的实施,改善马銮湾的水文动力条件。创建 1~2个市级生态示范村,5所绿色学校,5个绿色社区,在公众和学生中宣传、推广生态文明。

  5.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积极推动筹建(海沧)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厂,争取在 2014 年投入运营,尽快实现新增削减 COD 3800 吨/年和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标。加强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废品回收点的整治力度。根据各村庄的人口分布,按照规范要求在各村庄内设立垃圾箱,在建成区、农村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提高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能力,做到当天垃圾当天运走,禁止私自焚烧和填埋的现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 9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5.5 声环境保护

  在建港路与兴港路交叉位置设立标示牌,限制货车行车时间,在夜间禁行货柜车、大型货车等,或禁止货柜车、大型货车驶入兴港路,绕行南海路或规划建设的芦澳路,以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

  5.6 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5.6.1 环保能力建设

  (1)建立完善的环境自动监测和应急预警系统

  加快新阳工业区和东孚工业区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推进海沧工业区大气路边站与石化区大气监控站建设,实现实时监测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及环保管理标准化建设

  根据环保部相关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理的时效性和环境管理的规范化,更好的为企业、社会服务。

  (3)加强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在充分收集分析现有监测数据、气象资料、环境信访记录及重点污染源现状的基础上,从面源与点源相结合的角度,开展与海沧区产业布局相对应的大气环境特征污染物监测和分析,评价海沧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特征,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较系统地开展海沧区大气环境质量研究,为城市建设与大气环境保护监管提供参考。

  (4)镇、街道等环保机构建设

  进一步完善镇街环保机构设置,在全区所有镇街设环保机构,配备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增强对镇街基层尤其是社区、乡镇企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5)加强信访处理,为和谐海沧建设服务

  创新信访接待、信访受理、信访值勤、信访处理等工作机制和模式,及时主动了解民众环保诉求,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下发的《进一步规范信访专项办理工作程序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对环境投诉问题,特别是重复投诉、群体性投诉、重点企业污染投诉等进行重点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化解矛盾,为和谐海沧建设服务。

  5.6.2 环境宣传与教育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做好环境宣传与教育工作,建立规范的、多层次的环保

  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大重点区域、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环保宣教力度,如实反映辖

  区环境质量特别是空气质量状况,科学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污染物的影响,提升民众基本环境科学素质,缓解或消除居民区对工业区的顾虑和矛盾;加强群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和报道;大力宣扬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 加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的创建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在企业和社区中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在领导层开展环境宣传与教育活动,以提高决策层的环保意识。

  大力向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实现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数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重点企业实施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数达50家。

  5.6.3 环境政策法规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②“三同时”制度;③排污收费制度;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⑥排污许可证制度;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⑧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等有关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

  6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把海沧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纳入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形成领导重视、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检查督察得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氛围,全面推进辖区环境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调动各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深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十二五”期间的环境目标指标分解为年度目标, 逐级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府及部门的环保监管职责纳入政绩考核, 作为干部评价、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目标或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并在环境保护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充分发挥区环委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调研总结和参谋建议的作用。建立镇街环境保护机构或岗位,完善环保协管员制度,逐步建立基层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结合形势变化发展,及时调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6.2 政策法规保障

  执行现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规章制度,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政策引导, 建立可持续的环保投入机制,环保重大工程和项目应优先列入区重点项目。鼓励政府机关绿色采购和居民绿色消费,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建立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对使用资源受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确保生态收费用于生态资源的保护。

  6.3 环保资金保障

  按照规划目标,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计划,落实各项工程项目,明确项目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资金安排,把各项工作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以项目带动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通过国家拨款、企业自筹、地方财政、银行借贷、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等手段,多方筹集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投入占 GDP 的比例不低于 2.5%。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按照“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付费制度, 进一步提高收费标准,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以及国家、省、市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扶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6.4 科技创新保障

  加快海沧区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力度,重点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产业、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产品,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技术,大力培养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环保科技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强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先确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环境改善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

  6.5 宣传教育保障

  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加强资源危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区普法规划和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

  实施政府环境行为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为公众行使监督权、议事权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公众听证制度,让公众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到环保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来,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介,举办专题,  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群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和报道; 大力宣扬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力度;大力弘扬环境保护理念,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自觉行动。

  承担单位: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

  附件 1:

  厦门市海沧区(2011~2015 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水污染防治

  流域水体综合整

  治

  海沧区流域水体综合整治

  海沧内湖,包括截污与水体生态修复;

  过芸溪等综合整治:对长 8800 米河道进行清污整治、拓宽护砌、配套修建机耕路(桥)及排水涵;

  过芸溪流域 2#、3#、4#支流整治; 过芸溪入海口整治。

  水污染综合防治

  工业污染物减排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华

  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等污水处理项目。

  农村污水整治

  按照中规院厦门分院《海沧区村庄排污整治专项规划》逐步进行实施, 东坂等 42 个村采取接入市政管网的模式,吴冠等 22 个村采取分散处理的模式,林后村采取接入市政管网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东浦村采

  取集中处理的模式,实现农村污水整治。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扩建海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 5 万 m3/d,配套管网长度 19km;或海沧污水处理厂搬迁;

  配套完善西港区污水泵站、海新路角嵩路污水压力管、囷瑶污水泵站、新阳总泵站污水压力管第二通道、吴冠泵站、柯达泵站扩容、马銮湾污水总泵站及其主干管、T1 和T2#污水泵站、旧 G324 污水管道、前场物流园中水处理设施、海沧区中水管道建设;

  东孚片区内 1#污水提升泵站附近地区建设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站(一期 工程;凤山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

  新阳九号路污水管网配套建设;

  霞阳社区、新垵村北侧及东屿村排洪渠的建设与整治,实现对新垵、霞阳及东屿村污水(占全区农村污水总量的 43.3%)全面截流,使该区域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海沧南部后井排洪渠下游段 572m 两孔暗涵工程;后井排洪渠南段工程;南海三路及 4#排洪渠(角嵩路至港中路段)工程;生活区   2#、3#排洪渠改造工程;东埔排洪渠工程;新阳西区主排洪渠(天竺路段、文鼎路段)工程及完善新阳主排洪渠下游段建设(涵闸和橡胶坝项目)及其环境整治;

  东埔村玛瑙污水处理站的建设。

  新阳片区、东孚片区等汇入马銮湾地表溪流的污水截流和雨污分流工程; 九号路二期 A 段、九号路 B 段、九号路二期 C 段、沧虹路三期、沧林路

  (刘山社)市政工程;桥南片区市政道路工程;

  海新路市政管线隧道工程

  中水回用利用工程

  建设

  2 万吨中水回用建设

   纸 行业、电镀行业废水处理循环

  利用

  引进新技术,推动造纸行业、电镀行业废水处理回收,回收资源,减少废水排放。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水污染防治

  海域环境综合整

  治

  马銮湾环境综合整治与开发工程

  护岸、清淤回填造地工程,穿插进行湿地恢复与重构及绿化工程;马銮海堤开口改造工程,进行湾内外水体交换;相关道路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马銮湾海水养殖的整治工作,在 2015年前全部撤销湾内海水养殖;推进长庚医院南侧规划水渠等工程措施的实施,改善马銮湾的水文动力条件。

  海沧内湖

  整治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控制工业污染

  华夏电力

  脱硝工程

  加强管理,提高脱硝效率,削减 NOx 排放量。

  淘汰落后

  产能企业

  厦门市海沧东方红机砖厂、厦门市海沧兴海超机砖厂、厦门兴凤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泽慧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东埔机砖厂。

  SO2   NOX

  等主要大气污染物

  的减排

  厦门华夏电力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阳热电有限公司等电力行业,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厂、厦门众达钢铁有限公司等建材窑炉行业 SO2 削减;华夏电力公司现有脱硝设施 NOX 削减。

  控制扬尘污

  染

  扬尘污染控制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治理,城市绿化。

  控制臭气污

  染

  海沧污水处理厂二期除臭工程

  海沧污水处理厂二期除臭工程

  声污染防治工程

  社会噪

  声

  安静小区创建

  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在小区内设置噪声自动监控屏。

  道路噪

  声

  道路交通管理

  主要道路上设置噪声自动监控和显示屏的试点工作。

  建港路与兴港路交叉位置设立标示牌,限制货车行车时间,在夜间禁行货柜车、大型货车等(或禁止货柜车、大型货车驶入兴港路,绕行南海路

  或规划建设的卢澳路)以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

  生态环境建设

 

   树 造林、林相改造、山地公园建设

  天竺山南部的森林公园入口附近区域、牛岗岭、东孚垃圾填埋场周边等地、蔡尖尾山的现状荒坡荒地的植树造林建设;

  在保留蔡尖尾山、大屏山、京口岩山、龟山等山体现有植被的基础上, 进一步优化植被类型,建设山体公园,改善山林植被对海沧区的生态调节功能:新桥水库周边地块(情缘谷公园项目)、大屏山公园 30 公顷及

  其一期服务配套设施、大屏山一期防火道路工程、蔡尖尾山公园 100 公顷、京口岩山体公园、大屏山(东、南)山门相关绿化工程;海沧慈济

  北宫公园景观工程 2.33 公顷;龟山公园 100 公顷;天竺体育公园。

 

  生态防护绿带

  沿厦漳泉高速公路、鹰厦铁路各设 50m 生态防护绿带,构筑环东孚片区的生态防护网;

  过芸溪 150m 宽生态走廊;翁角路、海新路两侧绿化景观带改造工程;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防护绿带

  东孚片区、新阳片区、新市区及南部片区各种绿化隔离带与防护绿地; 新市区与南部工业区之间的 500m 宽卫生防护绿化隔离带;建港路南侧不小于 40m 宽的控制绿化带;

  新阳工业区与马銮生活区之间防护绿地布局和建设,用以隔离新阳工业区与新垵村和霞阳社区;新阳工业区主要道路与节点景观改造工程;  规划的集杏快速路延伸段与鹰厦铁路两侧之间防护绿地布局与建设,用以隔离交通和市政走廊对片区的干扰;

  新阳片区公园绿地系统:在新阳片区,建设以环湾绿化景观带为主轴、以溪流绿化带为副轴、以居住组团内的绿地为补充的点线结合的绿地系统;

  桥南居住公园。

 

  海岸防护

  结合海沧大道东侧西海域滩涂的整治(海沧大道外侧滩涂整治工程),推

  动种植红树林,维持现有海岸线;

 

  绿 色 厂区、社区和学校建

  设

  厦顺铝箔、星鲨药业厂区绿化;

  创建所绿色学校,个绿色社区,在学生和公众中宣传、推广生态文明。

  固体废物处

  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与综合利用

  筹建(海沧)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争取在 2014 年投入运营;根据各村庄的人口分布,按照规范要求在各村庄内设立垃圾箱,在建成区、农村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与集中转运。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环保能力建设

 

  海沧新阳工业区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东孚工业区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海沧工业区大气路边站;石化区大气监控站。

  监测和分析与海沧区产业布局相对应的大气环境特征污染物,评价海沧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特征,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

  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及环保管理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镇街环保机构设置,在全区所有镇街设环保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增强对全区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能力, 尤其是对社区、乡镇企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