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日期:2016-12-19 15:33 字号: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厦门市海沧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2016年12月编制

  目 录

  前言……………………………………………………………(7)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8)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8)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9)

  1.发展机遇…………………………………………………..(9)

  2.存在的问题和挑战…………………………………………(11)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12)

  (一)指导思想………………………………………………(12)

  (二)基本原则………………………………………………(13)

  (三)规划目标………………………………………………(14)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4)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4)

  1.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14)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5)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机制……………………(16)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16)

  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6)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16)

  3.强化源头监管和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17)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18)

  (三)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18)

  1.推进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18)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19)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20)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20)

  2.危险化学品…………………………………………………(20)

  3.建筑施工……………………………………………………(21)

  4.轨道交通……………………………………………………(22)

  5.消防…………………………………………………………(22)

  6.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23)

  7.旅游安全……………………………………………………(24)

  8.渔业船舶……………………………………………………(24)

  9.水上交通……………………………………………………(25)

  10.特种设备……………………………………………………(25)

  11.工贸行业……………………………………………………(26)

  12.电力…………………………………………………………(26)

  13.农业机械……………………………………………………(26)

  (五)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27)

  1.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27)

  2.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础……………………………………(27)

  3.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27)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28)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28)

  2.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28)

  3.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29)

  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30)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30)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30)

  2.强化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30)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31)

  (八)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31)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31)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31)

  3.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建设……………………………………(32)

  (九)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32)

  1.实现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全覆盖…(33)

  2.协同构建完整的公路交通安全指挥体系…………………(33)

  3.建设布局更加科学的交通警察执法站……………………(33)

  4.大力提高公路交通违法干预能力…………………………(33)

  四、规划实施保障机制………………………………………(34)

  (一)加强规划实施管理……………………………………(34)

  (二)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34)

  (三)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35)

  (四)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36)

  五、重点工程项目……………………………………………(36)

  (一)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36)

  (二)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程……………………(37)

  (三)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37)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37)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38)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38)

  (七)区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程…………………………(38)

  (八)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39)

  (九)“平安农机”创建工程…………………………………(39)

  附:名词解释…………………………………………………(40)

  前 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厦门市海沧区“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十二五”期间各项事故控制指标实现了持续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未来五年是厦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我区的产业结构转型攻坚期、城市发展转型加速期和社会治理转型深化期,也是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推进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形势、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对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服务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安全生产法》《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编制了《厦门市海沧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是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是厦门市海沧区“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海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美丽厦门活力海沧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为主攻方向,以“抓基层、打基础、强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安全社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等基础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信息体系、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与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五”以来,我区创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完善。构建安全生产多元化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高危行业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安全社区建设。全区各街镇全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并全部通过省级安全社区评审达标,实现“省级安全社区”全覆盖。

  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依法治安,社会管理创新效用持续彰显。规范法治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应急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工作。上下齐心协力,全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十二五”以来,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10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数均控制在市、区计划内,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逐步得到扭转,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专栏1 2010―2015年事故四项指数统计

  年份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经济损失(万元)

  较大事故起数

  累计

  增减%

  累计

  增减%

  累计

  增减%

  累计

  增减%

  2010

  302

  -5.92

  23

  -20.69

  276

  -4.17

  378.87

  -17.95

  0

  2011

  118

  -60.93

  23

  持平

  97

  -64.86

  212.62

  -43.88

  0

  2012

  100

  -15.25

  21

  -8.7

  67

  -30.93

  135.48

  -36.28

  0

  2013

  55

  -45

  13

  -38.1

  12

  -82.09

  122.84

  -9.33

  0

  2014

  22

  -60

  12

  -7.69

  12

  持平

  77

  -37.32

  0

  2015

  20

  -9.09

  9

  -25

  17

  +41.67

  50.95

  -33.83

  0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发展机遇

  (1)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指导。“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等重大决策,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实现路径。创建国家安全生产示范城市效应,带动社会公众整体安全素质提高,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强化依法治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地方法规陆续修订施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为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提供了重要抓手,对于全面加强我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3)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出台,为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政策保障。《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全面实施,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责任,更大程度地调动党政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的权、责、利更加匹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4)市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大发展”示范市,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注入新的强劲动力,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治理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十三五”是基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新起点上,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社会治理方式改变和“多规合一”实施,有利于科学布局,合理规划,淘汰、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产能落后的产业;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控制安全生产的风险和事故,从源头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安全发展战略的实施。

  2.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海沧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一些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较多,工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未得到根本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程度较高,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艰巨。

  (2)部分领域风险依然较高。高危行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稳定性差。随着城市转型和产业转型进程的加速推进,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安全问题日渐显现。

  (3)安全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滞后,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历史遗留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网等隐蔽致灾隐患还未得到彻底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还不完全相适应。

  (4)责任主体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保障水平低,非法违法生产时有发生。职工群众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弱,许多中小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偏低。

  (5)事中事后监管面临考验。随着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取消和下放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后,如何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高效良好的安全监管服务,是对政府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挑战,也是重大考验。

  (6)执法监管监察有待加强。各级执法监察机构尚不完善,执法监管职责有待规范。区、街执法力量不足,街道安监站力量薄弱,村居安全协管力量空白,基层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综合监管的方式较单一、边界不清晰,与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

  (7)应急管理和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区应急管理机构尚不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与加强应急管理和突出预防事故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大发展”示范城市目标和《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确定的“三规合一”落实战略规划的体制机制,结合海沧区实际,积极推进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城市发展集约高效,发展的可持续性水平显著提高,巩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成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城市安全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坚决的态度筑牢底线坚守红线,推动安全发展。

  2.落实责任,防控为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3.依法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强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4.改革创新,科技支撑。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坚持把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根本动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淘汰落后技术,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完备,安全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安全规章制度严密完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到2020年,全区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机制成效显著,防治职业病危害工作效果明显。

  专栏2十三五时期(期末)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累计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

  2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0%

  3

  10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9%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

  5

  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

  5%

  注:相关约束性指标以国家公布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准。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标准,依法界定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区、街道、村居等各级各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级五覆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议事协调、挂牌督办、考核奖惩、履职点评和“一票否决”等机制,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依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严格履行企业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当精准科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爱护长期在基层、重点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工作的干部,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制度,加强安全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保护,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将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建设有机统一,在行政许可、用地审批、银行信贷、证券融资、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激励约束。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推动、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等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严格考评管理,强化考核督导,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坚持“零隐患准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建设分类监管、覆盖全区、动态管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整改验收和效果评估工作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通过厦门“数字安监”与国家和福建省“智慧安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建立专家查隐患工作制度,发挥专家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监督隐患治理。

  3.强化源头监管和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

  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严把高危、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项目的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产业政策、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坚决不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没有保障的项目。依法规范各类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工作。对现有危险性较大但又确需保留的危险工艺,实行 “机器换人”并限期退出。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政府、各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商贸、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信用承诺、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报告和公示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探索和完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2016年6月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数据库并联网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2018年6月底前纳入全国联网,面向社会公开查询,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严惩的良性机制。

  (三)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1.推进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法制支撑、专项投入、责任保险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燃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等领域法规建设,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法规的实施,强化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治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透明、高效、便民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做到既简政放权,又强化监管。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各街道、各部门要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交叉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一体化执法。制定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手册,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内容表格化、监管对象网格化、执法信息公开化。推行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网上直报制度。强化事故调查和挂牌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严格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不良记录、“黑名单”和“一案双查”等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和“五个规范、四个统一”一站式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既严格准入条件、强化监管,又便民高效、优质服务。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协助开展安全监管,拓展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购买服务。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

  全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强化道路隐患整治,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三同时”制度;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以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农村交通管理队伍建设;广泛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保障,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进程,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2.危险化学品

  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高风险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化品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危化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领导机制,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力争全面完成隐患整治工作。不断强化落实危化品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尤其是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企业的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完善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先进安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基层危化品安监执法力量的建设和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危化品宣传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的危化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和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

  3.建筑施工

  坚持在全区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巡查、监管警示和约谈制度,巩固并推广质量安全巡查模式,深入开展各类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消除各类隐患,提高参建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履职意识。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信用评价,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黑名单”制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扶优扶强、招投标、差异化监管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整合提升以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形成建筑市场和现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率。严格实施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安全问题治理,加强在建地铁、建筑高边坡、市政桥梁的安全质量监控,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建机和模架“一体化”管理,推广使用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督查和通报、督办制度。改革创新监督机制,深化应用大数据监管,深入推进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整合市场、现场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检查执法机制,推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实现分级分类、闭环管理。

  4.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工程地质条件特殊,工程施工存在特殊安全风险,要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规范标准、安全评估体系,强化轨道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的监控,经常性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强化站点人员疏散导向标志、应急通信照明、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利用站点显示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的措施。

  轨道工程施工要切实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实行“七方九道”闭合管理模式,包括五方责任主体,第三方监测与第三方检测验证,社会专家咨询服务和政府监督导向组合模式。强化预防为主,管控在前,工程重要部位均设置高清视频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实时远程监控及录像;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第三方监测方案的专家论证意见。

  5.消防

  以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和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为目标,加强消防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科技建设、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地方性消防规章和标准,确保消防法规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贯彻落实《厦门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本级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贯彻《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按照“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推进、单位自查自纠、基层群防群治、鼓励公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区、街、社区三级接入联网,实现全区100%的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达标。继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积极推进消防装备建设,配齐配强应对现代化灭火和应急救援所需的“高精尖专”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步推动队伍达标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协同指挥作战能力。

  6.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

  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切实抓好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控监管信息系统。

  加快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安全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危险岗位在线人员,确保所有储存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一体化作业模式,降低现场作业制备和运输风险。积极推进民爆物品流通、运输、使用全过程“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危险物品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7.旅游安全

  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旅游目的地旅游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流量控制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开展旅游突发安全事件监测和评估。

  8.渔业船舶

  将渔港建设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渔港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渔业船舶技术质量,落实渔业船舶建造和日常的维修、维护管理监督,确保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从而保证渔业船舶能够安全生产。健全完善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落实。加强救生筏检修站监管,督促企业提高检修质量。推进海洋渔业北斗一体化船载终端项目建设。推动海洋渔业北斗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机动捕捞渔船安装具备定位、报警、通讯功能的安全终端设备。2018年前,完成海洋渔船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安装任务。升级改造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为应对海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推进海洋渔业RFID渔船身份识别及进出港监管系统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与渔船数据库系统、北斗系统、AIS等系统形成无缝对接,实现对全区海上作业渔船的电子身份识别、进出港实时动态监控和海上不停船远程执法,提高船舶进出港签证率和安全隐患船舶的跟踪管理能力。加强防灾减灾预警报能力。提高渔船渔工保险覆盖面。壮大渔业互助保险业务规模,到“十三五”末,全区沿海44.1千瓦以上渔船及所有渔船上的渔工互保覆盖率继续保持95%以上。加强渔业船员安全培训,全面实行考培分离,推行使用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提高渔业船员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9.水上交通

  建成“监管到位、快速反应、应急高效”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区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采运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模式,持续抓好海上恶劣天气影响应对防范工作,逐步建成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海事调查证据审查制度、调查后评估、调查报告公开等制度,探索建立海事调查技术中心,加大计算机模拟、油漆光谱分析等海事调查所需硬件设施设备投入,全面提升海事调查工作水平。健全完善海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台协作,持续推进两岸海上搜救协作交流,不断提升两岸搜救协作水平。

  10.特种设备

  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权清单,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管体系。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打非治违,严惩违法企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依托市局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装备现代化,借助市局特种设备员技术力量,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探索建立社会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实行购买服务、专家支持、信息公开和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专家队伍建设。

  11.工贸行业

  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关闭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有限空间作业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

  12.电力

  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13.农业机械

  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构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扩大农机购置、拖拉机报废更新、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补贴等政策效应,继续推进拖拉机免费检验,进一步报废淘汰超使用年限、安全性能差、油耗污染高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依法监理工作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强化农机安全应急处置与事故预防。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机安全参与者安全生产意识与守法意识。

  (五)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

  1.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机制,推进预防治疗保障密切结合协同化,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

  2.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全面摸清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群健康数据库,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信息管理等动态监管。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和基础建设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3.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研究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切实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加强在事故调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先进安全生产监管设备的配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强化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各街道、各部门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加强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监管能力建设等。自贸试验区、基层街道要积极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

  2.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整合安全科技资源,依法培育和发展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支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扶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供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

  服务安全生产大局,大力推动“人才强安”战略,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可持续发展。注重培养选拔安全生产拔尖人才、中青年专家,进一步完善充实各级安监队伍和专家库。依法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标准,积极支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建设,壮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充分发挥安全工程师作用。严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工作新机制。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服务水平,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技术业务素质能力和水平。

  3.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探索安全生产大数据建设,着力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数字安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平台,探索“互联网+安全生产”创新举措,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安全生产监管结合,破解安全生产监管瓶颈制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注重筛选和大力推广对于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切实有效的先进适用技术、工艺,不断提升科技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的科学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把先进科技成果和重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研究探索加快政产学研创新体系的措施与方法,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安全产业。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在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和粉尘、涉氨、有毒有害等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是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到2018年6月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工程,对接国家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加强安全生产系统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执法手段,提高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市级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区三级安监系统和区直各部门数据交换,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应急预案,落实预案管理及响应责任,健全事故应急协调联动和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特别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合力的海上危化品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加强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强化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预案实践化演练,配备应有的装备设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强化企业风险响应机制和事故先期处置能力。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大力推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海上交通、城市快速交通、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探索开展危化企业间的应急救援协议服务,形成多元投入应急救援队伍的机制。建立健全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完善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和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日常应急演练,注重演练实效,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八)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全民公共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义务宣传范畴。发挥各类媒体的引领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传播能力和微博、微信及客户端建设,形成新媒体传播矩阵。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网络评论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舆论引导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实施职工(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师傅带徒弟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制度,把好职工岗前准入关口。推动建设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培训体验基地,进一步扩大职工实训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学校、安全生产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开发适合职工的培训视频课程。加快推进考试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基础条件,强化安全培训和考核机构的质量保障,提升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水平。

  3.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建设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支持安全文化产业发展,协调社会安全文化资源参与安全文化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群众性安全文化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安全社区、安全发展区(园区)创建活动,提高城区、街道、村居、企业、园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到2018年底,全区建成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国家级安全社区100%。通过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作用,用安全文化引领全区安全发展。

  (九)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到“十三五”期末,在全区主干公路建成比较完备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主要包括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警察执法站三大部分,确保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更科学、指挥更高效、反应更迅速、纠违更及时、服务更到位,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实现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全覆盖

  在国、省干道主要路段,以及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以及急弯、长下坡、事故多发、团雾多发等重点路段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备和卡口,并在卡口及固定测速点间逐步形成区间测速;在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以及连续急弯、长下坡、事故多发、团雾多发、分流点等重点路段前方建设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在重点路段安装监测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监控设备。配合构建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视频专网,所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部实现联网。逐步实现公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设施全覆盖。

  2.协同构建完整的公路交通安全指挥体系

  形成以省、市、区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指挥室)为依托,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管控、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省、市、区三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完善高速公路电子地图服务、北斗位置服务和提升交通信息大数据分析服务,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高速公路沿线数字集群系统(PDT)和无线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3.建设布局更加科学的交通警察执法站

  建成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省际、市际交通警察执法站,实现力量到位、勤务到位、检查到位,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公路防控网。

  4.大力提高公路交通违法干预能力

  在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指挥室)设立视频巡逻岗位,实现路面巡逻与监控巡逻结合,逐步向监控巡逻为主的方式转变;实现在视频监控全覆盖的路段,探索以视频监控巡逻为主,警力定点守候,就近快速出警的新型勤务模式。对于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信息,通过缉查布控,依托交通警察执法站进行拦截查纠或者通过交通指挥中心(指挥室)指挥调度巡逻民警予以查纠,提升对违法行为快速干预能力。

  四、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做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规划提出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保障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和落实单位的任务和责任。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特别是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规划内容的落实与监督,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二)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工程纳入政府预算投资范围和公共财政支出优先领域,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安全基础性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起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促进责任保险机制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管理。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于事故死亡人员和伤残人员的经济赔偿、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安全发展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调整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积极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制定安全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强安”战略实施,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进行加以培育。加快项目研发、转化、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四)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

  要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必须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长效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了解,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规划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事故信息披露制度,畅通媒体舆论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主动监督、放心举报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9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发改、财政和各牵头部门要细化项目方案、筹措项目资金,按程序报批落实,按计划启动实施。通过项目带动,全面落实我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进一步推动全区监管监察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一)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110联动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区社会联动中心作用,建设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统筹整合重点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职能,重点开展城市高危人员、大型安保、两违建设、安全生产、防台防汛防涝等相关专题应用,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动态化安全监管机制、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和全覆盖安全责任体系,构建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的高效运行体系,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的多系统联通、跨部门联动、多体征监测和全过程管理。

  升级改造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平台,实现各联动单位应急救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我区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公安部《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和省市要求,完成区域内高速公路卡口、固定式测速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共享及建设、路面监控设备光纤电源配套设施建设;建成集交通信息研判、应急指挥调度、公众服务管理、执勤执法监督、重点车辆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

  (三)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在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厦门)补充增配海上危化品应急处置设施设备;提供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厦门)运行保障资金;对清污作业单位增加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支持厦门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危化品应急能力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加强危化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专业装备配备,进一步夯实区域港口、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基础。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区、街、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完善区、街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装备,解决第一时间赶赴事故救援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等方面手段不足问题。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建设,到2016年底,全区各行业领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评审达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到2017年底,把我区建设成为可参观学习,可有效复制的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样板地区;到2020年底,全区应达标企业100%开展自评,自评达标率95%,现场考评率100%,期满复评率100%,有效运行率100%。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

  构建区、街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立防灾减灾体验馆、公共安全教育馆、安全文化公园等公共教育平台。开办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安全专栏”,打造新媒体阵地,利用海沧安监手机报、移动短信平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设中小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建设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培训体验基地。充分利用网络学校、安全生产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开发适合职工的培训视频课程。加快推动考试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基础条件,加强安全培训和考核机构的质量保障,扩大职工实训渠道,提升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水平。

  (七)区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程

  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摸清城市安全风险底数,测算安全风险系数,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主要风险隐患治理,完善各项风险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八)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

  对被列为“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单位”和“重大消防隐患单位”,安全距离不达标的被上级部门要求限期搬迁、关闭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问题重点解决,消除影响公众安全及环境污染问题。

  (九)“平安农机”创建工程

  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组织典型示范建设,评选“平安农机”示范街镇、村和户(合作社),在农村营造浓郁的创建“平安农机”氛围。每年要积极创建1-2个“平安农机”示范街道、村和户(合作社),确保全区“平安农机区县”创建达标。

  名词解释

  1.“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三级五覆盖”: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做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4.“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5.“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6.“五落实五到位”:是指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7.“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每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8.“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9.“四个全面”: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0.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是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2.“四不两直”:是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

  13.“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

  14.“一案双查”:是指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15.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是指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16.“安康杯”:是指安全生产荣誉奖杯。

  17.“三集中”:是指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机构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

  18.“五个规范、四个统一”:是指规范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口径和目录、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规划。

  19.“互联网+安全生产”:是指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深度融合于安全生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