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10 16:00

  一、制定背景

  2021年4月28日,海沧区发布了《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该措施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政策执行连续性,对其进行修订。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措施的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适用范围为: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税收(含税收分成)、增加值核算归属海沧区的工业企业;2.注册地不在我区,但是当年度完成产值5亿元以上且税收(含税收分成)、增加值核算归属海沧区的工业企业可享受本措施;3.本措施第三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区内软件业企业参照执行。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实施之日起期间,符合奖励或补助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计十条扶持措施:

  (一)鼓励企业实现跨越发展。对工业产值达到一定量且当年度增速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二)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强化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养,对企业认定、贷款、租金给予一定金额奖补。

  (四)新入统企业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和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连续三年保持增长分别给予奖励。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给予企业展位费和出口信保费用补助。

  (六)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对纳入试点且达到标准的企业,配套市级补助。

  (七)发展特色优质企业。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经认定为“独角兽”“瞪羚”企业的给予奖励。

  (八)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对提供厂区内空间用于建设绿色智慧微电网项目的企业,给予奖励。

  (九)支持企业融资担保。给予企业融资担保费补助。

  (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对已在厦打造标杆应用,并入选福建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配套市级同类政策给予补助。

  五、申请渠道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通过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兑现通知,符合条件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兑现。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硕楠

  联系方式:0592-605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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