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调整为14档
来源 :今日海沧 时间:2024-01-02 11:30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修订完善后重新发布《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


今年1月起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档次将调整为14档
同时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也将有所提高
厦门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根据《通知》,从2024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加600元和800元两个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为90元和110元。



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200元至4000元12个档次,调整为14个档次,补贴标准为50元至230元不等。



14个档次中,200元至3000元的档次设置与福建省相同,给参保人提供了更多选择。

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如果参保信息没有变更就不需要操作。若要调整缴费档次或参保身份,应于2024年1月向居(村)委会办理变更。



《通知》还明确了 
政府代缴人员范围和标准



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由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费;超过最低缴费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由参保人员本人负担。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在待遇享受方面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2024年1月起,本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调整后为每人每月370元;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省定最低标准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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