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柯艺添、张春明、谢剑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路灯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充分与你们沟通了解意图,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内容,积极与相关单位研究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农村路灯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牵头负责建设4个农村路灯项目:2024年海沧区部分农村道路及路灯改造工程(涉及:海沧社区、海农社区、温厝社区和莲花社区等4个社区路灯、贞岱村道路)、青礁村农村路灯改造工程、寨后社区农村路灯改造工程、古楼农场及囷瑶村路灯改造工程。截至9月份,正在施工的农村路灯项目2个,正在办理立项的农村路灯项目2个,预计2024年12月份全部完工。
(二)农村路灯管养情况
我局督促各街道已于2024年6月份与城建集团市政公司签订农村路灯维护协议,完成委托管养农村路灯事宜。
三、今后推动计划
持续推进农村路灯改造工程,待改造完成后按程序移交辖区街道,并督促辖区街道将新建路灯纳入农村路灯维护协议,确保农村路灯“有建必养,养必到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彭延敏
联 系 人:胡雨平
联系电话:6055236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