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巧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建筑行业税费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海沧建筑业行业发展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撤销繁琐的建筑业税收和费用;实施针对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建筑业相关费用;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和监管”,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经充分与您沟通了解,我局积极对接区税务局推动落实,并及时跟您沟通反馈,得到您的肯定和支持。
二、办理情况
通过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情况主要如下:一是关于制定税收政策。目前针对建筑行业的税收政策主要为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设备、器具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无权自行降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或出台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区税务局会在综合分析辖区建筑行业发展情况和税负情况后,及时向上级提出优化的政策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税企微信群、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持续在向辖区企业开展现行政策宣传,便于纳税人正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区税务局、建筑业企业的沟通交流,关注建筑行业发展情况和税负情况,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并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彭延敏
联 系 人:杨 凯
联系电话:6888173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